一、出入境規定:
(一)因新冠狀病毒蔓延全球,歐盟已於2020年3月17日針對非歐盟公民頒布禁止入境的禁令,擁有長期居留證的非歐盟國民則不在此限。(詳情請洽詢德國在台協會(https://taipei.diplo.de/tw-zh-tw/-/2320288及https://taipei.diplo.de/tw-zh-tw/-/2365188)。
(二)德國外交部宣布,自本年6月21日起解除對共31個歐洲國家之旅遊警告,包括26個歐盟成員國、英國,以及冰島、挪威、瑞士及列支敦士登等4個申根區但非歐盟成員國之國家。以上31個歐洲國家的公民(包含擁有長期居留證的第三國外籍人士)與其家屬可入境德國。(詳情請參考德國聯邦外交部網站:「冠狀病毒和入境限制:前往德國的旅客必須知道的六件事」 (https://www.auswaertiges-amt.de/en/einreiseundaufenthalt/coronavirus)
二、過境規定:
(一)第三國外籍人士:依據德國聯邦內政部及德國聯邦警察的公告,歐盟公民和第三國外籍人士,如需返回原籍國或已獲得長期居留許可的居住國,仍將被允許穿越/過境德國。 建議欲過境德國返台的民眾,務必隨身攜帶護照及返台班機機票,以便證明過境目的。(有關行李提領及轉機資訊,建議洽詢航空公司確認)
(二)在歐盟成員國或英國、冰島、列支敦士登、挪威或瑞士具有長期居留權(居留許可或長期簽證)的第三國外籍人士:該等人士及其家人可被允許穿越/過境德國,前往另一個申根國家。前提是該國可以被證明同意入境、沒有其他替代性的旅行路線,以及擁有該國有效的簽證等情況下才允許入境。(請參考德國聯邦內政部及聯邦警察「新冠病毒-常見問答」網站。https://www.bmi.bund.de/SharedDocs/kurzmeldungen/EN/2020/03/corona-ein-und-ausreise-en.html、https://www.bundespolizei.de/Web/DE/04Aktuelles/01Meldungen/2020/03/200317_faq.html;jsessionid=8031F01DB93393C7AD88500C778E885A.1_cid324?nn=5931604#doc13824392bodyText2)
三、入境檢疫規定:
(一)德國聯邦政府公告,自6月15日起,不再針對所有入境德國的旅客進行居家檢疫措施,而是改為僅針對來自「高風險國家/地區」之旅客實施14天居家檢疫措施。此「高風險國家/地區」的名單目前共約130餘國,台灣未在名單內。(名單連結請參考:https://www.rki.de/DE/Content/InfAZ/N/Neuartiges_Coronavirus/Risikogebiete_neu.html)
(二)該名單公布於德國Robert-Koch –Institute網站,且每日滾動式檢討,適時調整名單。主要檢討指標有二:一國新增感染(即一個地區7天內平均每10萬居民新增確診人數超過50例)及該國防疫能力。
(三)由於此「高風險國家/地區」名單為每日檢討、更新,所以德國聯邦政府建議,欲入境德國的旅客需隨時注意德國Robert-Koch–Institute網站的最新名單,如果您的出發地非「高風險國家/地區」,且登機前14天亦無赴該等國家/地區旅遊史,即可免除居家檢疫。(施行細節及監管單位由各邦決定)。
四、航班資訊:
(一)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及德國政府入境及轉機規定影響,華航法蘭克福國際機場FRA-TPE航班減少客機服務。華航台北(TPE)-法蘭克福(FRA)航線客機訊息:7月份有分別有以下載客班次可選擇: 2020年7月3、10、17、24、31日台北起飛前往法蘭克福 2020年7月5、12、19、26;8月2日法蘭克福起飛前往台北
(二)另請注意,由於法蘭克福機場第二航廈目前暫時關閉,報到請至 第一航廈517-525櫃台辦理報到手續,並因機場可能隨時調整相關報到櫃台及停機門,請於班機前務必查詢更新訊息。(詳情請洽詢中華航空「新型冠狀病毒資訊服務專區(https://news.china-airlines.com/emer_area/info.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