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因應新型冠狀病毒,我國及馬來西亞政府相關單位邇來分別宣布入境管制措施及航班停飛。
壹、我國方面:
一、以下管制措施自本(109)年2月7日起正式實施,並持續視疫情狀況調整:
(一)自 2月5日將中國大陸全境(含香港、澳門)列為重疫區「二級以上流行地區」,外籍人士只要14日內曾經入境或居住於中國大陸、香港或澳門,暫緩入境我國。即使有特殊原因,我駐外館處也不再受理簽證申請。
(二)已持有我國有效居留證而擬返臺的外籍人士,若在14日內曾經入境或居住於中國大陸、香港或澳門者,返臺之後將限制居住,並進行14日的「居家檢疫」措施。
二、以下管制措施自本年2月10日起正式實施:
(一)自2月10日00時00分起所有旅客經中國大陸、香港及澳門「轉機」得入境臺灣者,一律居家檢疫14天。
(二)自臺北時間109年2月10日00時00分至109年4月29日23時59分,兩岸客運航線除往返北京首都機場、上海浦東及虹橋機場、廈門高崎機場及成都雙流機場之航線外,其餘大陸城市往返臺灣之客運航班暫停飛航。
參考網頁(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常見問答
https://www.boca.gov.tw/cp-56-5078-41ac3-1.html
貳、馬來西亞方面:
一、旅客入境管制:
(一)自1月27日起,所有來自中國航班之入境馬來西亞乘客均需接受詳細健康檢查測量體溫,有病癥者需立即前往最近之醫院治療,無病癥者需自我隔離14天,檢視健康情形。
(二)自2月1日起,沙巴暫時禁止自中國直飛抵境之中國旅客入境,若該等旅客先飛往其他國家再轉機至沙巴,則不受影響;所有來自湖北省(含武漢市)之旅客,不論直航或轉機,均禁止進入沙巴。
(三)自2月1日起,砂拉越州禁止所有中國公民及過去14天內曾前往中國之外國人士入境; 某些特定人士則不在限制之內,包括: 持有工作簽證,學生簽證及長期旅遊簽證者,仍可入境,但入境後需自我隔離14天,檢視健康情形。
(四)自2月9日起,凡是在過去14天內到過中國湖北省16個城市,浙江省5個城市及江蘇省2個城市之人士,無論其國籍,均暫時不能入馬國。馬國發布入境禁令之中國城市包括:
1.湖北省:武漢、黃岡、鄂州、孝感、隨州、荊州、宜昌、荊門、黃石、咸寧、十堰、仙桃、恩施、天門、潛江、襄陽等16個城市。
2.浙江省:溫州、杭州、台州、寧波、樂清等5個城市。
3.江蘇省:南京、徐州等2個城市。
二、航班管制:
(一)自1月30日起,沙巴州政府暫時中止所有來自中國之航班,包括:定期及包機航班,亦即所有中國城市飛往亞庇(Kota Kinabalu)乘客均不被允許入境。沙巴飛往中國武漢班機已暫時停止,惟不包括沙巴飛往中國其他地區航班。
(二)馬印航空公司宣布,自2/1起至2/29止暫時停飛亞庇-武漢航線;2/11起至2/29止暫時停飛新山-廣州線。
參考網頁:
一、馬來西亞移民局:
https://esd.imi.gov.my/portal/latest-news/announcement
二、馬來西亞衛生部:https://www.moh.gov.my/index.php/pages/view/2019-ncov-wuhan;
三、馬來西亞外交部:
https://www.kln.gov.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