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臺奈高等教育、科學技術、文化交流及年輕世代相互瞭解,108年度教育部臺灣獎學金依照下列規定,甄選有意前往臺灣之大學、研究所留學之奈及利亞籍人士。
一、種類及招收人數
就讀大學或研究所程度以上人文科學、社會科學、自然科學、藝術學科等專攻領域課程獎學金。
1名。
二、申請資格及條件
具高中以上畢業學歷,限預定108年9月以正式學生身分前往臺灣之大學或研究所(不包含研修生、專攻生及旁聽生)就讀,品學兼優之奈及利亞籍人士。
有下列情形者,不得申請:
中華民國國籍者或僑生(僑生係指曾領有中華民國護照之奈及利亞人。申請者必須是奈及利亞國籍,且在申請者出生時,父母均無中華民國國籍)。
108年9月1日起領有臺灣其他公家機關或學校發給之獎學金者。
依據學校交流協定至臺灣的大學之交換留學生或雙聯學位學生。
曾被本獎學金取消資格者。
曾領有教育部臺灣獎學金在臺灣之大學或研究所就讀,再申請同一級學位課程或前一級學位課程者。
領取教育部臺灣獎學金年數總計5年以上者。
三、支領期限:
大學部108年9月至112年8月止(4年以内)
碩士課程108年9月至110年8月止(2年以内)
博士課程108年9月至112年8月止(4年以内)
不得申請延期或保留資格,畢業、休學、退學時即結束支領
四、獎學金內容
大學部學費及雜費:1學期4萬元以內。生活費:月額1萬5,000元。
碩士課程學費及雜費:1學期4萬元以內。生活費:月額2萬元。
博士課程學費及雜費:1學期4萬元以內。生活費:月額2萬元。
教育部臺灣獎學金學費及雜費超過4萬元時,超出部分由受獎生負擔。其他如保險費及住宿費用等須自行負擔。
五、申請期限:108年2月1日至108年3月31日止。
六、申請文件
獎學金申請表1份
獎學金承諾書1份
申請教育部臺灣獎學金全英語課程者繳交英文「研究計畫書」1份【格式:A4橫式打字。字數:3,000字。内容:希望就讀之大學、前往臺灣留學之理由、留學期間具體之學習計畫及返國後之計畫(含學業及就職等)】。
奈及利亞護照影印本1份
英文推薦函:推薦人2人,各1封,計2封。推薦人資格:畢業學校校長或指導教授或導師。已畢業3年以上者可提供畢業學校校長、指導教授、導師、職場主管或其他適當人選。
最高學歷畢業證明書1份。
最高學歷(高中或大學)全學年成績單影印本1份
入學申請證明(入學申請書影印本亦可)1份
七、注意事項
1.申請教育部臺灣獎學金者,有關入學手續及就學相關事宜(如國民健康保險等),請自行向預定就讀之大學申辦及洽詢。
2.申請教育部臺灣獎學金獲通知為受獎候選者,須於108年6月10日至6月30日之前間,將臺灣之大學所發「入學許可書」影印一份,郵寄臺北貿易辦事處「台灣獎學金承辦人」。未能於108年6月30日前獲得預定就讀學校入學許可者,不予錄取。
3.獎學金錄取者請於自行辦理赴臺簽證申請事宜。
4.支領獎學金期間若有未符「臺灣獎學金作業要點」規定者,停止核發獎學金。
5.留學結束,返回奈及利亞後1個月內,需向臺北貿易辦事表處提交1份在臺留學心得報告、成績證明書及奈國永久聯絡地址。
6.申請者請自臺北貿易辦事處網站(https://www.roc-taiwan.org/ng/)「臺灣獎學金」網頁下載申請表件(申請表、承諾書)使用。
臺灣獎學金申請書(TAIWAN SCHOLARSHIP APPLICATION)(doc/pdf)
臺灣獎學金承諾書(TERMS OF AGREEMENT FOR THE MOE TAIWAN SCHOLARSHIP PROGRAM)(doc/pdf)
108學年度大學校院提供教育部臺灣獎學金受獎生學雜費優惠彙整表(Universities and Colleges Providing Tuition & Miscellaneous Expense Discounts for MOE Taiwan Scholarship Recipients, 2019 Academic Year)(xlsx/pdf/ods)
108學年臺灣獎學金全英語學程參考清單(List of Universities and Colleges Offering Degree Programs Taught in English, 2019 Academic Year )(xlsx/pdf/ods)
倘有其他問題,請洽07035149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