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最新旅居海外大陸地區人民赴臺觀光政策請直接看下方紅色、綠色、藍色標誌文字說明
1.於台灣實施第二級疫情警戒期間,入境管制措施如下:
(1)暫停未持有效居留證之非本國籍人士入境。
(2)暫停旅客來臺轉機。
請參考內政部移民署網站。
2.自2021年2月28日起,臺灣實施「秋冬專案」防疫措施,符合入境條件之旅客於登機前,必須檢附3日內陰性檢驗報告。有關「秋冬專案-邊境檢疫」規定,請參考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站。
3.與國人結婚面談及團聚入臺證:本處自2021年5月19日起,受理國人與大陸地區人民申請結婚面談及函轉在臺結婚登記,首次持團聚證來臺須接受面談,申請須知請參考在台有戶籍國民與大陸地區人民結婚,申請赴台團聚(結婚登記)
4.香港/澳門居民:本處自2021年5月19日起,受理香港/澳門居民申請赴臺居留證,申請資料請參考內政部移民署網站,有相關問題,請洽:taiwanimmigration.gbr@mofa.gov.tw,來信主旨請註明:中文姓名、詢問港澳居留證申請,信件內容請務必敘明申請人目前持有何類護照、符合申請居留證之資格。
5.2021年8月24日起,港澳學生取得臺灣學校入學許可,經教育部同意赴臺,請洽taiwanimmigration.gbr@mofa.gov.tw索取申請入臺證申請規定,並請於信中敘明姓名及錄取學校名稱。
6.2021年9月13日起,保障國人家庭團聚權,即日起開放國人外籍(含陸、港、澳)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邊境嚴管期間申請入境,除此次開放之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之外,其它開放項目相關訊息請參考«各類人士來臺限制一覽表»。
7.2021年12月3日起,保障外來人口家庭團聚權,即日起開放國人外籍、陸港澳人士之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邊境嚴管期間申請入境,除此次開放之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之外,其它開放項目相關訊息請參考«各類人士來臺限制一覽表»。
8.中港澳人士:商務履約及跨國企業內部調動事由,中國籍人士由我國邀請單位於內政部移民署線上系統申請,港澳人士赴香港、澳門經濟文化辦事處或駐外館處申請。
指揮中心指出,非本國籍商務人士入境均須配合防疫措施,提具相關證明並遵守檢疫規定,本專案移民署洽詢專線+886 2 8792 2087。
9.2022年6月1日開放港澳學生:留學(如六個月以上華語)或僑生升學:需列於教育部許可名冊內+學校入境許可證明後始可網路申辦:https://coa.immigration.gov.tw/coa-frontend/overseas-honk-macao/(請留意本處僅先核發單次停留入臺許可證)。
10.2022年6月15日開放來臺轉機:
(1)旅客行程須開在同一本票(前後段為不同航空公司,也須列在同一張機票)
(2)轉限制轉機停留時間 12小時內
(3)限桃園機場轉機
(4)禁止轉(過)機旅客往返中國大陸
11.自2022年8月8日零時起(航班表訂抵台時間),放寬轉機措施如下:
(1)取消轉機旅客行程須開立於同一本票之規定,前段航空公司確認後段航空公司有提供轉機服務(含報到及行李直掛)即可。(仍維持暫不開放台灣桃園國際機場轉機往返中國大陸)
(2)取消限當天且轉機時間於12小時以內之轉機行程之規定。
(3)開放轉機旅客至出境區等候離境,並得於出境區購物與用餐,取消原有由航空公司人員引導轉機旅客至專屬候機室的規定。
本處領務轄區:申請心居住於駐愛丁堡辦事處領務轄區以外之英國全境(含Guernsey, Jersey)、北愛爾蘭、塞席爾、獅子山、福克蘭群島、英屬維京群島及開曼群島。蘇格蘭、英格蘭北部(即Durham與Cumbria連線(含)以北地區),以及Isle of Man,請直接洽詢駐愛丁堡辦事處。
申請人必須持有效英國居留簽證或永久居留證之大陸地區人民或香港澳門居民(以觀光或短期停留簽證來英國者,不符合資格) 。
111年10月21日起:
開放來臺轉機旅客可往返中國大陸以及開放除桃園國際機場以外之其它機場轉機。
112年1月6日起: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3)日宣布,中國本土疫情嚴峻,除中國直航入境我國航班旅客須配合於機場唾液PCR檢驗外,自今(112)年1月6日至1月31日(表定航班抵臺日),自中國啟程經港澳轉機入境臺灣的旅客,須持有啟程地搭機前48小時內PCR檢驗報告或24小時內抗原快篩檢驗報告。
112年2月20日之後新政策請留意:
一、大陸地區人民之一
(一)大陸地區人民赴臺觀光 (尚未開放,暫停受理)
(二)陸籍人士來臺探親(含初次申請團聚證與面談)及奔喪(含運回遺骸骨灰、司法人道探視、探視重病(傷)親屬、領取公法給付、辦理遺產繼承)(可申請,連結在此:申請需知與應備文件下載)。
(三)大陸地區人民赴台從事商務或專業活動 (可申請,連結在此:上網申請,本申請是由臺灣邀請單位上網填寫)
二、香港或澳門居民
※香港居民:持有香港永久居民身分證、英國國民(海外)BNO護照或香港護照。
BNO護照持有人依港澳條例第四條規定,認定為香港居民,無法適用英國護照免簽證入臺規定。
※澳門居民:持有澳門永久居民身分證,而且未持有澳門護照以外的旅行證照,或雖持有葡萄牙護照,但是於葡萄牙結束治理前,於澳門取得。
(一)港澳籍人士赴臺觀光 :111年11月7日起可以團體方式來臺觀光,由交通部觀光局核准之旅行業代為申請,每團人數為5人以上40人以下,在臺可停留15天。
(陸委會新聞稿):本案於2月20日廢止。
(二)112年2月20日再次開放港澳人士線上免費申請個人觀光簽證 (可申請,連結在此:上網申請)
(三)港澳籍人士來臺探親、奔喪及從事商務活動(可申請,連結在此:上網申請)。
112年9月1日之後新政策請留意(請詳讀申請需知與留意應上傳文件):
申請時請注意:
鑑於全球仍有不法業者與個人試圖利用旅居海外大陸地區居民申請三類觀光簽證而提供不實文件,故請申請人必須配合相關說明,對所有申請人將要求提供Immigration Status的Share Code,若有必要將再要求BRP之外第二項Photo ID、有顯示姓名與地址的英國當地銀行、稅務資料(Council Tax)、水電、手機帳單等以俾利加強查核。
1.所有申請人均需上傳Immigration Status的Visa Share Code(right to work或right to rent)與附有照片、姓名與生日等基本資料之截圖。
2.上傳照片請依規定背景為全白的標準證照格式,勿上傳背景為藍色之照片。
3.所有附件如護照與居留證BRP等,請均上傳彩色掃描檔並維持原本大小,特別留意護照需掃描上下兩頁,另居留證亦需正反面皆掃描,不得上傳手機自行拍攝之非標準附件,另為俾利審件,請清楚加註各項檔案名稱,未標檔名者不受理。
4.學生簽證請附三個月內學生在學證明、學生證正反彩色掃描。
5.所有欄位,如父母資訊亦需填寫,不要空白。
6.PSW簽證類別特殊,請勾選旅居海外留學生選項,申請人可能已畢業而無三個月內在學證明,此時請上傳PSW居留證、畢業證書與之前學生證,惟若已有工作者,亦請再上傳三個月內在職證明,俾利審查。
7.請留意本次申請資格為旅居海外大陸地區人民,亦即要在英國尚有有效居留權,故申請觀光簽證後於抵達臺灣與離開臺灣時英國BRP若已無效期不符申請資格,請勿申請。
8.請留意單次觀光簽證效期僅有三個月,請自行評估申請時間與訪臺日期。
旅居海外大陸地區人民赴臺觀光:限旅居英國之大陸地區人民線上申請系統(可申請,連結在此:上網申請,請詳讀申請需知,申請系統在最下方〈登錄境外人士線上申辦系統〉)
※注意事項:大陸及港澳人士入台證申請案相關問題,請洽taiwanimmigration.gbr@mofa.gov.tw (請勿使用qq.com之電子郵件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