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墨爾本辦事處領事規費收費數額表更新實施日期:2022年7月1日 |
||
申請類別與項目 | 澳元收費數額 | 備註 |
一、中華民國護照 | ||
內植晶片護照 | 65 | 一般核、補、換發護照。 |
內植晶片護照 | 45 | 未滿14歲者、男子已出境年滿18歲之翌年1月1日起,尚未履行或未免除兵役義務致護照效期縮減者。 |
無內植晶片護照 | 15 | 因急需使用護照,不及等候內植晶片護照之核、換發,而獲發一年效期護照。 |
護照之各項加簽或修正 | 免費 | 無內植晶片護照之各項加簽或修正、內植晶片護照可辦理加簽事項。 |
入國證明書 | 8 | |
二、外國護照簽證 | ||
單次入境停留簽證 | 72 | 速件處理費36澳元。 |
多次入境停留簽證 | 144 | 速件處理費72澳元。 |
單次入境居留簽證 | 94 | 速件處理費47澳元。 |
多次入境居留簽證 | 188 | 速件處理費94澳元。 |
相對處理費 | 229 | 1. 一般美籍人士申請簽證相對處理費。2. 速件處理費:依所申請簽證類別之應收費額加收百分之五十。 |
相對處理費 | 293 | 1. 經濟部投審會核准在臺投資事業之美籍投資人申請單次居留簽證或5年效期、停留期限60天可延期之多次入境停留簽證相對處理費。2. 速件處理費:依所申請簽證類別之應收費額加收百分之五十。 |
三、簽證 | ||
亞太經濟合作商務旅行卡(ABTC)申請費 | 229 | 申請(換發)費不予退還。 |
亞太經濟合作商務旅行卡(ABTC)換發費 | 16 | |
四、文件證明 | ||
遺囑公證 | 44 | |
文書驗證 | 22 | 1. 加發影本每件11澳元。2. 速件處理費11澳元。 |
文書譯本驗證 | 22 | 1. 加發影本每件11澳元。2. 速件處理費11澳元。 |
出具證明 | 22 | 1. 加發影本每件11澳元。2. 速件處理費11澳元。 |
基於人道或其他特殊考量前往其他場所辦理文件證明加收費 | 100 | 請求人應另負擔領務人員支出之交通費、住宿費及膳雜費等支出。 |
請求閱覽文書 | 9 | 以每一次計算。 |
請求交付卷宗內文書及其附屬文件之影本 | 9 | 以每一份計算。 |
五、喪失國籍 | ||
喪失國籍許可證書規費 | 72 | 依據國籍法、國籍法施行細則及國籍規費收費標準辦理。 |
國籍證明規費 | 65 | |
換、補發國籍許可證書規費 | 65 | |
六、預收領務電報費 | ||
來回雙程 | 5 | 電報以一頁為原則,倘超過一頁或有附件,每頁依額加收費用。 |
由外館發電(單程) | 3 | |
由領務局發電(單程) | 2 | |
依據領務局民國90年7月1日實施之「預收領務電報規費數額一覽表」亞太地區收費標準折換澳元計算。 |
註:本處以澳幣收費,本表以美金兌澳元0.70:1匯率為計算基礎。
入出國及移民許可證件規費收費數額表
實施日期:2015年10月12日
證件類別 | 澳元收費數額 | 備註 |
單次入出國(境)許可證 | 26 | 僑生(香港、澳門僑生除外)及單程入國(境)或出國(境)者減半收費。 |
二年效期以下多次入出國(境)許可證 | 44 | |
逾二年效期多次入出國(境)許可證 | 88 | |
臺灣地區居留證 | 44 | 僑生(香港、澳門僑生除外)減半收費。 |
入國(境)許可證及臺灣地區居留證副本 | 57 | |
入境證及臺灣地區定居證副本 | 39 | |
長期居留及多次入出境證 | 114 | |
依親居留及逐次加簽證 | 70 | 2012/11/25 前已核准者適用。 |
依親居留及多次入出境證 | 88 | |
入境證副本 | 18 | |
前述各類證件延期 | 13 | |
臺灣地區定居證 | 26 | |
入出國(境)日期證明書 | 5 | |
臨時停留許可證件 | 13 | 目前僅香港、澳門居民適用。 |
註:
- 本表以新台幣兌澳元 23.24:1 匯率為計算基礎
- 本處以澳幣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