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自臺灣時間2023年9月1日起,恢復開放受理旅居海外大陸人士申請赴台觀光案件
- 旅居加拿大之大陸地區人民赴臺觀光申請入出境許可證,採取線上申辦與付款,申辦網址為:https://coa.immigration.gov.tw/coa-frontend/overseas-foreign-china
- 由於審核時間約需5至10個工作天(不含例假日及國定假日),為不影響申請人權益,建議於確認入台許可證核發後再訂購機票,並請務必於入境台灣前確認所持大陸護照具有6個月以上效期。
- 若申請人需補正相關文件,本處亦將以電子郵件通知,請再次登錄新系統(路徑為:境外人士線上申辦系統-旅居海外大陸地區人民申請來臺觀光入境許可/申請進度查詢/資料修改或補件),完成待補文件上傳手續。
- 新系統使用說明及問題請詳細參閱該系統頁面右上角之FAQ問與答。
- 申請人於新系統申請經審核通過後,將以電子郵件通知申請人於線上以信用卡直接繳費,請自行下載列印繳費收據及入台證(須彩色列印),毋須再至本處送件及取證。(信用卡繳費係以新台幣計價,並以繳費時之匯率為主)
觀光許可證線上申辦須知:
一、注意事項:
(一) 請於「境外人士申請系統」(https://coa.immigration.gov.tw/coa-frontend/overseas-foreign-china)網站中依規定登錄相關資料並上傳應備文件電子檔。請詳細填寫所有欄位,並請均使用繁體中文。
(二) 赴加拿大留學或工作者,僑居身分證號碼之欄位請填寫Study/Work Permit右上角 UCI號碼。
(三) 請勿以手機、平板上網申請,上傳任何文件時請務必以掃描機「掃描」後上傳以確保文書品質,若掃描檔案品質不佳,將退件修正。
(四) 相片(務必符合以下規格):最近二年內二吋白底彩色照片一張,請脫帽、勿配戴有色眼鏡,五官清晰、頭髮不遮蓋五官且露出耳朵,請勿修圖或合成。以頭部及肩膀頂端近拍,臉部佔據整張相片面積的70~80%(請參考護照頁的照片比例)。
(五) 未成年人於機場入境查驗時,須提供父母同意書及親屬關係證明文件影本。
(六) 以「觀光」目的申請入境台灣,無法在台申辦結婚登記,如您赴台目的欲為申辦結婚登記,請參考「團聚」須知( https://www.roc-taiwan.org/cayyz/post/5935.html)。
(七) 依據現行法令規定,經許可進入台灣地區從事觀光活動之陸客,不得有違害國家安全之行為,不得有違背對等尊嚴之言行,不得有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之行為,不得從事與許可目的不符之活動或工作,請參閱「陸客自由行不可從事活動說明」。
(八) 持證人先返回中國大陸後再赴台灣,或自中國大陸境內轉機赴台灣,是否須申辦「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大通證)或其他手續等在大陸地區轉機、過境及入出境規定,請逕洽詢大陸公安境管單位。
二、申請對象及所需上傳文件
(一) 留學:1. 六個月以上效期護照基本資料頁面或旅行證明文件;2. 三個月內由學校開立之在學證明書;3. 有效期之再入國簽證;4. 學習許可(Study Permit);未成年者(未滿18歲),應檢附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及親屬關係證明(如:出生證明、親屬關係公證書或同戶之常住人口登記卡)或監護人同意書及監護證明文件;5.中國身分證頁面。
(二) 旅居國外1年以上有工作證明:1. 六個月以上效期護照基本資料頁面或旅行證明文件;2. 入出境查驗章戳及入出境僑居國紀錄(如加拿大CBSA核發之Travel History或是中國移民局核發之入出境中國紀錄-可線上申請),須足資證明有最近一年以上期間旅居國外或香港、澳門之事實;3.有效期之再入國簽證;4. 工作許可(Work Permit);5. 最近三個月內開立之在職證明;6.中國身分證頁面。
(三) 依親居留:1. 六個月以上效期護照基本資料頁面或旅行證明文件;2. 超級簽證(Super Visa);3. 最近一個月等值新台幣10萬元以上(約4,300加幣)銀行存款證明;4.中國身分證頁面。
(四) 永久居留:1. 六個月以上效期護照基本資料頁面或旅行證明文件;2. 有效期之永久居留證(楓葉卡);未成年者(未滿18歲),應檢附法定代理人同意書及親屬關係證明(如:出生證明、親屬關係公證書或同戶之常住人口登記卡)或監護人同意書及監護證明文件;3.中國身分證頁面。
(五) 已取得外國籍但旅居海外未滿四年者:1. 六個月以上效期當地國護照基本資料頁面;2. 原大陸地區護照影本或足以證明原大陸身分文件。
(六) 以上各項隨行旅居加拿大之大陸配偶或二親等內血親親屬:1. 六個月以上效期護照基本資料頁面或旅行證明文件;2. 親屬關係證明;3. 有效期之僑居加國居留證件(如永久居留證或Super Visa,觀光簽證除外);4.中國身分證頁面。
(七)以上各項申請案,本處於審核過程會視個案情形,要求提供其他相關證明文件;若經審核有必要,亦會通知申請人至本處面談。
三、申辦方式:
(一) 上網登錄資料 (申辦網址:https://coa.immigration.gov.tw/coa-frontend/overseas-foreign-china )。
(二) 申辦時程:約5至10個工作日。
四、申辦費用(線上付費):
(一) 單次入出境許可證:新臺幣600元。
(二) 一年多次入出境許可證:新臺幣1,000元。
五、證件效期:
(一) 單次證有效期間3個月(不得延期);多次證有效期間1年。
(二) 在臺停留時間:15日(自入境之次日起算);每年在臺觀光總停留期間不得逾120日。
六、其他注意事項:
(一) 為維護入出境許可證之列印品質,申請案經核准後,申請人應依線上系統之「電子入出境許可證及收據下載」功能指示方式列印(A4格式、彩色列印)。
(二) 申請人應持憑本署核發之單次或1年多次入出境許可證、大陸地區所核發尚餘6個月以上效期之旅行證件及訂妥回程或次一目的地機(船)票或證明,經機場、港口查驗入出境。
(三) 申請人所持當地居留證明所餘效期未滿1年者,僅得核發單次入出境許可證。
(四) 經許可申請來臺之隨行人員不得較申請人先行入境,且不得較申請人延後出境。
(五)同一人不得同時申請(持有)2張有效期之入境許可證件;若於審核申請案過程,發現申請人另持有1張有效期之入境許可證,將請當事人配合辦理作廢證件事宜(上傳作廢原證書面說明以及原證頁面),始能續以審查新申請案。
(六) 入出境許可證遺失、滅失或毀損,依下列規定申請補發:
- 於入境前遺失、滅失或毀損者:至移民署線上系統重新列印證件後持憑入境,不得於抵達機場或港口後,始向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申請遺失補發;未依規定辦理者,依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第17條第1項第1款規定,禁止入境。
- 於入境後遺失、滅失或毀損者:至移民署各區事務大隊所屬各直轄市、縣(市)服務站申請補發;若於機場、港口出境時,發現證件遺失,可至國境事務大隊申請補發。申請補發須繳交證件規費新臺幣300元,於重新獲核發證件後,持憑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