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匈牙利代表處辦理中華民國教育部臺灣獎學金公告
中華民國(臺灣)教育部113學年提供匈牙利、波士尼亞赫塞哥維納、塞爾維亞、蒙特內哥羅及科索沃共8名學生在臺就讀大學以上學位獎學金。
獎學金待遇
碩博士生 – 每月新臺幣20,000元
學士 – 每月新臺幣15,000元
有關學雜費部分教育部負擔每學期不超過4萬新台幣,超過部分由受獎人自行負擔,大學院校得提供受獎人學雜費優惠,相關資訊請參考附件二「113學年度大學校院提供教育部臺灣獎學金受獎生學雜費優惠彙整表」。受獎人旅費、醫療保險、住宿等均另無補貼
獎學金期限
大學部4年、碩士班2年、博士班4年。但每名受獎生受領台灣獎學金總期限不得超過5年。
申請人應具備條件〈請詳附件一臺灣獎學金作業要點各項規定〉
- 具上述國家國籍
- 具高中以上學校畢業文憑
- 刻同步申請台灣大專院校學程入學
- 學業成績優良
- 品行端正
有下列情形者不得申請
- 具僑生身分或中華民國國籍。
- 持有外僑永久居留證或就業金卡者。
- 已保留國內大學校院學籍或已在臺註冊入學就讀國內大學校院者。但申請下一階段學位獎學金之應屆畢業生,不在此限。
- 曾在臺就讀擬申請之同一級學位課程。
- 在臺就學期間為我各大學校院依據與外國學校簽訂學術合作協議所招收之交換學生或雙(聯)學位生。
- 受領本計畫各級學位課程獎學金總期限超過五年。
- 曾被撤銷本獎學金或註銷本部華語文獎學金。
- 在臺就學期間同時受領我政府機關(構)或學校所設置之獎補助金;其不包括由就讀學校配合本獎學金執行計畫,於超過本部補助學雜費上限金額時,所提供受獎生學雜費優惠
申請應備文件
一、臺灣獎學金申請表(線上申請系統開放時間為2月1日至4月5日,申請連結https://Taiwanscholarship.moe.gov.tw/Apply,請一律於線上填寫申請表後印出)
二、護照或國籍證明
三、學習計畫書
四、最高學歷證明及成績單英文譯本
五、校長、教授或導師推薦函兩封(需以信封密封)
六、申請學校入學證明(如:入學申請表影本或申請學校已收件之回條或電子郵件等)
七、語文能力證明(申請就讀華語學程者須檢附華語文能力測驗進階級成績單或證書,申請就讀全英語學程者,應檢附托福測驗成績或其他經當地國政府認可之英語能力測驗證明文件或英語學程畢業證明文件。)
申請方式及時程
申請人須於 2024年 4月5 日前,繳交必備文件寄達或親送至本處提出申請。表件收訖日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收件處:駐匈牙利代表處
Taipei Representative Office in Hungary
Rákóczi út 1-3, 1088 Budapest, Hungary
受獎候選名單於2024年5月31日前公佈。候選人須自行申請學校,並最遲須於2024年6月30日獲得入學許可,連同獎學金承諾書一併寄達本處。
本獎學金公告未盡事宜,悉依「教育部臺灣獎學金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有關獎學金細節請詳參以下資料
- 附件一 教育部台灣獎學金作業要點
- 附件二 NEW_20240321 更新_113學年大學校院學雜費優惠彙整表
- 附件三 NEW_20240321更新_113學年臺獎全英語學程參考清單
- 附件四 教育部臺灣獎學金承諾書
- 實用網站資訊: https://www.studyintaiwan.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