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疫情時代 詐欺擾亂國民生計
後疫情時代,民眾多已習慣網路化生活,不論辦公、學習、購物交易等,所衍生之線上金融服務容易讓犯罪集團找機會下手,也讓警方查緝更為困難,經統計2021年臺灣全年詐欺被害金額高達新臺幣56億1千餘萬元,顯示詐欺犯罪行為對於國家經濟發展傷害極大,相信世界各國皆面臨此重大考驗。
近來詐欺型態越趨多元複雜,詐騙手法推陳出新,更有以近期市場熱度甚高之加密貨幣為詐騙標的,受害者損失慘重。臺灣警方在受理多起詐欺案件時常面臨加害人使用之伺服器、受款帳戶或是加密貨幣交易平台皆位於境外之困境,一方面無法為被害人及時攔阻遭詐款項,鎖定追緝犯嫌亦有難度。
對於各國而言,詐欺款項等非法金流匯入國內因涉及洗錢或逃漏稅等,不僅造成國家金融管制失效亦侵蝕國家政府主權威信,我們深信,各國警方與臺灣警方合作除了有望減少被害案件,也能幫助各國提升政府施政效能。
虛擬貨幣涉洗錢 跨國合作共打擊
虛擬貨幣詐騙以「高風險、高報酬」的商品特性,在投資市場熱度不斷推升,同時,也因一般民眾對虛擬貨幣運作機制不夠熟悉,讓這類型投資成為詐騙集團常用工具。近期我國警方發現犯罪集團運用虛擬貨幣進行洗錢之犯罪類型多為投資型詐欺案件,被害人遭詐騙集團引誘註冊假投資平臺會員,當被害人獲得一定報酬,申請提領時,詐騙集團會操作客服系統向被害人宣稱,用戶必須再繳交獲利的 10% 到 20%稅金,才會核准用戶提幣申請。即使再充值,詐騙集團仍會搬出各種理由,要求用戶繼續充值,例如要先支付交易手續費,才能核准提幣等等。
犯罪集團改變過往犯罪手法,從收購人頭帳戶改為使用虛擬貨幣錢包,此舉可減少提款時遭警方查獲之風險。犯罪集團利用實名制驗證管理較鬆散的虛擬貨幣交易所開立人頭帳戶,俟收到被害人在犯罪集團指定匯款帳戶款項後,詐騙集團立刻層層轉匯,將錢轉到冷錢包後,再轉入其他交易所兌換法定貨幣。加密貨幣錢包因無用戶認證措施,且轉帳無交易金額上限,極易做為洗錢工具,多數被害人、加害人、犯罪地點可能都位處不同國家,但共通點都是將不法所得隱匿再洗出,目前唯有透過跨國合作才能精準打擊此一犯罪模式。
詐欺集團涉及人口販運 警方維護人性尊嚴不遺餘力
詐欺犯罪集團看準疫情造成非自願性失業的求職者增加,於全球各地廣設機房,透過網路以「工作輕鬆」、「迅速財富自由」等吸引人詞彙大量招募成員,一開始保證提供當地穩定合法工作,但到了當地,才知道工作內容涉及詐欺或與期待不符,甚至發生護照遭扣押、限制人身自由、抵抗還會被毆打或轉賣到其他非法公司,若要求離職,集團要求高額違約金或是恐嚇摘除身體器官抵償。
人口販運是需要全球共同解決的嚴重人權問題之一,詐騙集團利用網路便捷,以更多管道招募來自全球各地不同國籍人士到四散各方的詐欺機房從事不法。多年來臺灣警方致力於打擊是類跨境犯罪不遺餘力,今年接獲民眾在柬埔寨、菲律賓、杜拜等國被中國籍人士所組成的不法集團控制人身自由,遭脅迫從事詐欺工作,亟待國際合作救援、共同打擊。
2021年在臺灣境內,由臺警與越南警方共同查獲詐騙集團,發現在臺逾期居留越南籍人士遭脅迫從事詐欺犯罪,專詐越南民眾,不法所得計越南盾32億9,200萬元(折合新臺幣約419萬8,324元)。臺灣警方在與國外執法機關合作下,亦在境外成功破獲多起跨境詐欺結合人口販運集團犯罪,如2020年與蒙特內哥羅、2021年與土耳其共同破獲加害人、被害人、犯罪地點跨越多國的組織犯罪行為,尤以蒙特內哥羅合作案共同查獲犯嫌92人, 2,000多名被害人,財損金額高達新臺幣6億3,278萬餘元,不僅凸顯打擊犯罪需要世界各國相互合作,更因我們對於維護人性尊嚴價值而共同努力。
臺灣貢獻 全世界受益
臺灣重視法治及人權,中華民國憲法揭櫫主權在民的理念,明定人民自由權利的保障,政府亦嚴格禁止侵害他人權利之作為,國際犯罪經常牽涉許多國家與地區,並因此形成許多偵查斷點。後疫情時代,犯罪手法不斷演化、推陳出新,面對所查獲的新形態犯罪手法,查緝經驗極為可貴,臺灣警方願意分享成功破案的經驗。復以當前電信網路詐欺犯罪已跨越國界藩籬,成為具組織性、分工架構完整之跨國犯罪集團,不僅挑戰各國國家主權亦對民生經濟、治安造成危害,臺灣樂意與夥伴交換情資,協助各國阻絕禍害於境外或是打擊境內從事不法行為之犯罪組織。
警察人員職司維護治安重任,以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為首要,面對越趨多元化的犯罪型態,警察面臨更多挑戰,必須深入瞭解目前最新犯罪情勢,方能未雨綢繆,精準應變,打擊犯罪。展望未來,臺灣警方將與全球夥伴共同打拼,不論是防疫與打擊犯罪,全球不該有地理上空白,臺灣國家隊更不會缺席。
2022年7月20日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局長 李西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