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國民在國外出生之子女,辦理返國定居初設戶籍登記流程
| 適用對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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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流程
方法一(返國辦理定居證):父母及子女持我國護照返國後辦理設籍
參考:適合返國時間充裕,或已經確定要長期返國定居的情況。
| ①駐釜山辦事處 | ②內政部移民署 | ③戶政事務所 | ④外交部領務局 |
| 申請文件認證、我國臨時護照及臨人字入出國許可 | 向服務站申請定居證正本 | 持定居證正本向設籍地戶政事務所申請初設戶籍登記 | 換發載有國民身分證字號之我國護照,持憑出國 |
| 7工作日 | 10工作日 | 1工作日 | 4工作日 |
方法二(返國辦理定居證):父母持我國護照,子女持外國護照返國後辦理設籍
參考:適合返國時間充裕,或已經確定要長期返國定居的情況。
| ①駐釜山辦事處 | ②內政部移民署 | ③戶政事務所 | ④外交部領務局 |
| 申請文件認證及外國護照的依親停留簽證(若該外國護照可免簽入境台灣,可省略) | 向服務站申請定居證正本 | 持定居證正本向設籍地戶政事務所申請初設戶籍登記 | 換發載有國民身分證字號之我國護照,持憑出國 |
| 5至7個工作日 | 10工作日 | 1工作日 | 4工作日 |
方法三(在外館辦理定居證副本):在外館申請定居證副本後,父母持我國護照、子女持我國護照或外國護照返國設籍
參考:適合近期尚未計畫返國、在韓國可以待比較長時間(2個月以上),需要節省返國停留時間的情況。不建議事先購買機票或安排行程。
| ①駐釜山辦事處 | ②內政部移民署 | ③戶政事務所 | ④外交部領務局 |
| 申請文件認證、臨時護照及臨人字入出國許可後或外國護照的依親停留簽證(若該外國護照可免簽入境台灣,可省略),由本處函轉移民署申請定居證副本 | 持定居證副本向居住地服務站換領定居證正本 | 持定居證正本向設籍地戶政事務所申請初設戶籍登記 | 換發載有國民身分證字號之我國護照,持憑出國 |
| 約1.5~2個月 | 3工作日 | 1工作日 | 4工作日 |
以上流程僅供參考,相關申請所需辦理天數及應備文件,仍依各該權責機關所公布為準。
可在本處進行申請的相關項目
| 定居證副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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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認證(駐外館處驗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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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臨時護照及臨人字許可 | ※請參照新辦護照(在韓國出生)說明 |
| 入國簽證 | ※請參照依親停留(國人或居留證持有者之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說明 |
「非婚生子女」注意事項
| 什麼是非婚生子女? | 子女出生日期往前推180天至302天,父母沒有婚姻關係者(即結婚日期至出生日期未超過181天),稱為「非婚生子女」。 |
| 母為中華民國國籍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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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為中華民國國籍,母親為外國國籍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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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
| 問:子女回台灣再辦理定居證,和在國外先透過駐外館取得定居證副本,有什麼差別? |
| 答:入國後再向內政部移民署申請定居,可以不用等待駐外館函轉國內移民署申請「定居證副本」的較長時間(約1.5~2個月),但在台停留時間至少需預留1個月,適合返國時間充裕或已經確定要長期返台定居的情況。持「定居證副本」入國後,換發正本僅需 3 個工作天,適合需要節省返國時間的情況。(以上說明不包含疫情期間須隔離的天數) |
| 問:韓國籍子女在台灣出生,可以透過韓國駐外館(如:駐台北韓國代表部)代轉韓國法院進行出生登記;為什麼台灣籍子女在韓國出生,不能透過台灣駐外館(如:駐韓國台北代表部釜山辦事處)代轉台灣戶政進行出生登記? |
| 答:這是兩國施行法律不同的緣故。韓國可依據「家族關係登錄法」,為旅居海外國民進行「親屬關係」登記;而台灣則依據「戶籍法」,強調當事人必須有居住在國內的居住事實,才能進行「初設戶籍」。因此,國外出生之我國籍未成年子女必須返台且辦妥定居手續,才能辦理入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