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人士申請學生簽證須知
| 一. | 本處領務轄區 | 奈及利亞、喀麥隆、甘比亞、貝南、迦納、賴比瑞亞、獅子山、布吉納法索、象牙海岸 |
| 二. | 辦理方式: | 1. 一律由申請人親自以電郵線上預約後臨櫃辦理(電郵:roctmtaiwan@yahoo.com ),預約時請說明辦理簽證種類,本處不受理未經線上預約、郵寄及委託辦理2.因本處申請案件眾多,因次申請人透過電郵向本處預約申請案件,為顧及所有申請人權益,本處安排送件以電郵預約先後順序安排,除了急難救助情形外,不因個人行程安排因素而更動預約順序,已獲得本處以回覆確認預約之日期時間者,如申請人臨時有事不克按時前來申請,必須於預約時間之24小時前電郵向本處說明,請本處另行安排預約日期時間。申請人如果未先以電郵說明更改預約日期而無故不到者,為維護其他申請人之公平權益,本處將取消預約資格,不再受理該申請案件。 |
| 三. | 繳費方式: | 停留簽證: 單次入境美金50元 多次入境美金100元
居留簽證: 單次入境美金66元 多次入境美金132元 [請注意] |
| 四. | 申請流程 | 線上預約本處申請時間日期 ->申請人線上填寫簽證申請表(網址: 線上簽證申請) -> 至本處遞件申請文件驗證及面談 -> 核發驗證文件 -> 簽證審核 -> 核發簽證
[請注意] |
| 五. | 應備文件 |
♦錄取學校(保證人)應備文件
1. 校方出具的中英文錄取通知書(請載明校方聯絡人姓名、電話及電郵)
2. 保證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保證函( 保證函表格下載 ) 辦理擔保事宜請向領事事務局簽證組洽詢
以上皆為影本即可 ♦申請人應備文件1. 護照正本及護照資料頁影本乙份(申請時護照效期須尚有1年6個月以上),如有舊護照請一併攜帶 2. 2吋(1.5*2 吋)正面彩色照片兩張 3. 線上填妥簽證申請表(請於線上完成遞件後印出,申請時一併繳交)領務局 線上簽證申請 4. 經驗證之學位證書:高中、大學、研究所、博士班、西非國家考試委員會(WAEC)成績單 5. 兩份推薦函(由就讀學校與在職機關出具) 6. 畢業(就讀)學校出具保證函(Understanding Letter)證明該生確實於該校畢業(就讀)之事實 7. 如申請人已婚或育有子女,須出示結婚證書或子女出生證明 8. 個人最新簡歷、自傳及攻讀學位計畫 9. 最近6個月銀行存款證明(在職者須併出示薪資證明) 10. 出生證明 11. 國民身分證(National ID) 12. 經驗證之一年内有效之良民證(無犯罪記錄)證明 13. 經驗證之最近三個月內健康檢查表(下載: 居留或定居健康檢查項目表),健康檢查表每個項目均須詳實填寫勾選,其中麻疹及德國麻疹抗體為陰性者(negative),必須完成疫苗接踵 [請注意]學歷文件、體檢表及無犯罪紀錄證明須經本處驗證,驗證程序及相關規定請詳本處文件證明網頁說明 <重要資訊請務必詳閱>
鑒於西非地區文件代辦業主偽造文件猖獗,請申請人務必親自向當地各級政府機關辦理,切勿為節省時間而委託當地仲介或是親友代辦,除重大急難救助情形外,申請人必須親自辦理並且至本處遞件申請以及領取,本處對各項文件均詳實查核,如果查有申請人遞交偽造文件情形,一律拒件不再受理,影響權益甚鉅 |
| 六 | 其他注意事項 |
1. 核發簽證種類及效期: 簽證核發為國家主權行為,中華民國政府有權拒發且無須說明原因。提出簽證申請者不論是否獲發簽證,已繳之簽證規費依法不退還。申請人亦無權要求我國應核發簽證之停留效期及簽證種類。 2. 申請人倘有有效中華民國簽證或居留證(ARC),本處不再受理簽證申請。 3.依據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施行細則第5條規定,駐外館處得要求簽證申請人面談或提供相關佐證文件本處有權視個案情形要求申請人提供其他補充文件或要求本人接受面談。 |
| 七 | 審核時程 | 因非洲地區證件種類形式繁雜,本處查證文件耗日費時,甚至有某些地區國家政府經多次催促仍未回應本處查證者,且各種申請案件態樣不同,請務必在安排班機行程時保留充分寬裕時間,切勿緊湊安排相關行程,除重大急難救助情形外,本處不因個人班機行程安排因素更動辦理流程及核發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