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提醒▲▲
1. 移民署預約系統目前僅開放「未來三個月內」之預約時段供申請(系統於臺灣時間每日凌晨0時更新,並同步釋出次一工作日之預約名額)。
2. 因海外申請需求較高,且每日開放之預約名額有限,建議申請人於確認行程後儘早完成預約,以利後續申辦作業順利進行。(請注意,單次入台證自發證日起,僅三個月效期,建議申請人依實際行程評估申請時機,以免影響行程規劃。至入台證申請作業流程或有其他疑問,請洽內政部移民署入出國事務組‧陸務科02-23889393分機2477。)
3. 本處相關作業均依規定辦理,為維持公平性,恕無法提供個別請託或特殊安排;如需更改預約時間,請逕至移民署預約系統重新辦理線上預約。
# 以觀光名義申請:
本處自2024年12月23日起一律改為「線上申辦」 。
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觀光申請資格有以下五類: ( 線上申辦前, 請務必先審視確認自身符合的資格類別, 依之上傳正確所需文件。資格要求請見預約申請須知 ,未符合資格者恕不受理)
- 赴國外留學生
- 旅居國外取得當地永久居留權
- 旅居國外一年以上有工作證明
- 旅居國外取得當地依親長期居留權有財力證明
- 前四款之隨行配偶或二親等內血親
⊙申請資格注意事項:
- 申請單次入台證須持有(依預約面談日期起算)剩餘效期六個月以上之荷蘭居留證;申請多次入台證須持有(依預約面談日期起算)剩餘效期一年以上之荷蘭居留證。(※請注意:面談時不受理補交新證件,請務必確認證件之效期足夠,再進行線上申請及證件上傳。)
- 以「赴國外留學生」身分申請者-- 在學證明需是近3個月內開立, 英文姓名須為全名。
- 以「旅居國外取得當地永久居留權」身分申請者-- 長期居住居留證(EU-verblijfsvergunning voor langdurig ingezetene / type V) 並不等同永久居留證。
- 以「旅居國外一年以上有工作證明」身分申請者-- 在職證明需是任職公司3個月內開立之在職證明(須用載有公司地址及電話之公司信函,列明入職日期、職位及蓋公司章) (※請注意: 工作合同不等同在職證明;在職證明應為單張之敘述式文件,不接受條列式格式)
- 以隨行二等親(子女或配偶)申請者, 僅限申請單次證, 須提供「隨行聲明書」。若為未成年子女, 須另提供「父母同意書」
★ 請於詳閱申請須知後,點選「線上申辦」連結進行申請。
※請特別注意:
(1) 上傳照片規格需符合移民署規定: 「4.5cm直x3.5cm橫,以頭部及肩膀頂端近拍,臉部佔據整張相片面積的70~80%」, 規格不符會被退件!
(2) 上傳資料除荷蘭居留證外, 其餘文件皆需是中或英文版本。若非中或英文版本, 需自行備註翻譯 (手寫或打字皆可)再上傳。
★ 「依預約時間送件」
預約成功後,請列印「預約確認單」, 備齊以下文件於領務櫃檯開放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30分至中午12時),前往本處領務櫃檯辦理面談及繳費。
* 預約確認單及線上申請表( 請自行列印)
* 已"上傳網站之所有文件影本" x 1份
* 已上傳之證件正本 (中國護照, 中國公民證 及荷蘭居留證), 驗畢歸還
* 照片一張 (※照片規格需符合移民署規定)
費用: 單次€18 ; 多次€30 , 須親自申請
工作時間: 4 週內 ( 若審核過程中被要求補件,或可稍有延誤)
* 如有任何疑問或以其他目申請入台許可,均可參考網站www.immigration.gov.tw或請自行洽詢中華民國(臺灣)移民署。
* 申請相關資訊及申請表下載,請依據中華民國(臺灣)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網站最新更新資料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