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須知僅供參考,倘有爭議,應以申請時相關法規為準。
一般注意事項
- 自民國97年12月29日全面核發使用晶片護照,舊型護照可使用至效期終止日為止。
- 申請晶片護照規費為45美元(未滿14歲為31美元),需時約3~4週可取件。
- 自民國110年1月1日起,急需使用護照者,不論首次申請、換發、補發均得申請1年效期10美元之無內植晶片護照,需時約5天可取件。
- 所持護照效期不足一年,或非屬現行最新式樣,依護照條例第十五條規定,得申請換發新護照。
- 未成年人在國外首次申辦護照,須經父、母或監護人簽字同意,並提供相關身分證明文件(中華民國護照或身分證、戶籍謄本、父母結婚證明文件、出生證明等相關文件)。
- 各項申辦案件倘因所提繳文件不齊全或照片等不符合規定者,至無法如期核發護照,延誤責任由申請人自行負擔。
- 倘護照遺失或過期而因緊急事項必須立即返台,不及申請新護照者,請申辦「入國證明書」持憑返國。
一、申請換發新護照
- 繳交已填妥「普通護照申請書」(背頁申請人須親自簽名)
- 最近 6 個月內 2 吋之半身正面彩色照片 2 張,背面書寫申請人姓名。(照片必須脫帽,白色背景,不接受使用數位相機攝製之電腦合成照片,照片不符不予受理,請參閱最新「護照用照片規格」 規定),另可聯結網址: https://www.boca.gov.tw/cp-16-4123-c2932-1.html
- 原舊護照(於辦理後截角退還)
- 提供僑居身分證明(如工作證、依親證或投資證正本及影本)。
- 舊護照上若無登載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請另提供戶籍謄本、或國民身份證、或戶口名簿等文件影本,以憑登載於新護照。若無法提供本項資訊,所核發之新護照將無國民身份證字號之登載,申請人則另須申請「臨人字號入國許可」,以憑入國。
二、護照遺失申請補發
- 繳交已填妥「普通護照申請書」(背頁申請人須親自簽名)。
- 最近6個月內2吋之半身正面彩色照片2 張,背面書寫申請人姓名。(照片必須脫帽,白色背景,不接受使用數位相機攝製之電腦合成照片,照片不符不予受理)。
- 繳交報警記錄或遺失聲明書。並另請提供戶籍謄本、國民身分證或戶口名簿等文件影本以玆身分佐證。
- 護照申請規費45美元。
- 如申請晶片護照需時約3~4週,但依規定需陳報國內主管機關審核者不在此限,惟最長不逾4個月。
- 取件時需本人親自來本館領取。
三、在帛( 國外) 出生首次申請護照
- 繳交已填妥「普通護照申請書」(背頁申請人須親自簽名,未成年兒童可由父母代簽)。
- 最近 6 個月內 2 吋之半身正面彩色照片 2 張,背面書寫申請人姓名。(照片必須脫帽,白色背景,不得使用數位相機攝製之電腦合成照片,照片不符不予受理)
- 申請人父母結婚證書(或已登載結婚登記之戶籍謄本,以確認是否為婚生子女)、申請人中英文出生證明(應先經所轄駐外館處辦理驗證)及申請人父母具有我國國籍之證明文件(護照或身分證)。如父或母有一方為外國籍人士,亦須繳驗其外國護照及子女姓氏約定書(父母雙方均須簽名)。
- 當地身分證件(如:外國護照或當地居留證件)。
- 護照申請規費 31 美元(14歲以上者為 45 美元)。
- 欲持國照入國者須先辦臨人字入出國許可。
四、臨人字入出國許可( 在台無戶籍之國人須先辦理始得持憑入國):
- 中華民國護照。
- 繳交已填妥「中華民國臺灣地區(入、出) 境申請書」1 份及僑居地身分證明影本請貼於申請書背面。
- 最近 3 個月內半身正面彩色照片 2 張(2"×2")。
- 免繳規費。
五、護照加簽 ─ 僑居身份加簽及移簽 :
- 中華民國護照。
- 繳交「入出國日期證明書」:申請人可委託在台親友至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申請;由本館代轉申辦者,須另填寫「入出國日期證明書申請表」,需時約 4 個星期。
- 繳交已填妥「中華民國護照加簽或修正申請書」,背面須本人親自簽名。
- 申請人須符合在國外住滿 4 年以上,同時符合在國外連續居住滿 6 個月,或最近兩年每年在國外累計居住 8 個月以上之條件。併申請人之永久居留證、或公民證、或外國護照(以上均須正本,驗畢退還) 辦理。
- 由本館代轉申請「入出國日期證明書申請表」者,申請表規費每份4美元。
- 工作天數:繳交文件齊備後隔日核發。
六、護照加簽 ─ 增加、修正外文別名(持晶片護照者不能申請加簽,需重新申請護照) :
- 中華民國護照。
- 繳交已填妥「中華民國護照加簽或修正申請書」。
- 辦理增加、修正外文別名需提供僑居地使用該外文名之相關證件( 如駕照、學生證或永久居留證等) 。
- 工作天數:受理後可當日核發。
- 免繳規費。
- 郵寄申辦者,請提供收件人之英文姓名地址電話及5碼國際郵遞區號並備妥回郵郵資。
七、入國證明書(因護照遺失等原因,亟需立即返台)
- 繳交已填妥「入國證明書申請書」。
- 2 吋半身正面照片 2 張。
- 護照遺失報案證明。
- 申請人中華民國身份證明有關文件(身份證、戶籍謄本影本、駕照等)
- 工作天數:收件當天核發。
下載護照申請書:
http://www.boca.gov.tw/lp-3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