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任等級:助理教授(含)以上 職級之專任教師。
起聘日期 :110 年 08 月 01 日
名額: 1 名
收件截止日: 110 年 03 月 01 日(以郵戳為憑)
學歷:具國內外大學商學或管理相關領域博士學位,持國外學歷者,畢業證書及成績單應經駐外單位完成驗證,並附中文譯本。
應聘科目:具備「創意思考」、「創業管理實務」、「大數據分析與決策」 課程教授經驗或能力。
檢附資料:請備齊下列資料,截止日後缺件者一律不予受理補件
1.徵聘教師個人資料表(請使用本系規定表格,表一)。
2.審查資料檢核表(表二)。
3.博士正式學位證書影本及修課成績單
(1)持國外學歷者,博士學位證書、歷年成績單均應經駐外 單位驗證(若該學制無修課成績單者,則需提出該校無修 課成績之證明)。
(2)大陸地區學歷證件依照教育部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辦 理。
4.依本院專任教師聘任及升等審查準則,請提供近 5 年內 (2016 年 3 月起迄今)曾在 SCI、SSCI、TSSCI、A&HCI、 THCI、SCIE 學術期刊發表論文(且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 至少三篇,未符合者請勿申請。(表三)。
5.近五年內著作、主持科技部等中央部會或同等級民間組織計畫。
6.推薦函二封,(正本紙本,務必含推薦人電話、E-mail 等資 訊,並於截止日前寄達,恕不接受 e-mail 寄送;已具助理教授 以上資格者免附)
7.教師證書(若無教師證書者,則無須檢附)。
8.提供過去曾教授與應聘科目之授課記錄或說明。
9.為提升本系學生就業競爭力,請提供三門應聘科目教學計畫 (請參考本系大學部與碩士班課程架構,並提出三門新的教學 計畫;表格請參考本系規定)。
10.其他(如教學評鑑、作品或證照)。
11.待遇:依本校相關規定核支。
說 明 :
1.本系先進行書面審查,合宜者將另行通知面試,並作教學演示及 研究發表,未通過初審者則不另行通知。
2.通過資料初審者將於 110 年 3 月 23 日(二)以 e-mail 通知, 預計第二階段面試日期:110 年 4 月 13 日(二) (若有變動依本系通知為主)。
3.「徵聘教師個人資料表」、「審查資料檢核表」、「近五年 SCI、 SSCI、TSSCI、A&HCI、THCI、SCIE 學術期刊發表論文一覽表」 及「本系教學計畫」,請逕自至本系網站下載。
4.應徵者請務必備齊前述資料,並於 110 年 03 月 01 日(一)(含) 以前(以郵戳為憑)掛號寄至『106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 134 號社會與區域發展學系收』,收件截止日後補件,一律不予 受理。
5.如以民間快遞業者(如宅急便、宅配通等)寄送者,請於 110 年 03 月 01 日(一)下午 17:00 以前送達本系辦公室(本校至善 樓 408 室),否則視為逾期寄件,不予受理。
6.甄選結束,若需寄回應徵資料,請檢附貼足郵票之回郵信封(書 寫地址與收件人),重要應聘資料敬請自行備份。未附者恕不受理寄回服務。
7.本校不接受新聘專任教師申請延聘。
8.依本校規定獲聘為本系新進專任教師者,需提供近五年內學位 論文、專書、期刊論文及相關著作等電子檔資料,由聘人單位審 核是否為疑義期刊、掠奪性期刊以及進行論文比對,並提供各級 教評會審查。
9.聯繫方式:
電話:(02)27321104-62237 朱助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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