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辦關島文件證明一般注意事項】
(一)文件證明頁及章戳以加蓋於文件正本為原則。
(二)文件證明領務規費每件15美元,親自來本處領務櫃檯辦理者,須以現金繳付(本處恕不接受個人支票 ),郵寄辦理者請以匯票(cashier’s check)支付,票面抬頭請書明「TECO in Guam」
(三)本處郵寄地址: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Office in Guam, 590 South Marine Corps Drive, Suite 721, Tamuning, Guam 96913 U.S.A.
(四)申辦文件證明申請人之中華民國護照倘已逾期,應檢具最近3個月內之國內戶籍謄本及另附有效之美國護照、公民證、居留證等附有相片之有效身分證件,其英文姓名及申請人基本資料須與中華民國護照相符
(四)文件證明中文譯本須親至本處領務櫃台在領務主管前親簽;中文譯本規費 15 美元, 英文原件與中文譯本證明規費共計 30 美元
(五)處理時間:文件齊備者一般需時3~5個工作天,不含郵寄時程;申請人提供文件倘有疑問,須再行查證者或另須函請相關單位查核者除外
(六)回郵方式:郵寄文件證明申請人須向快遞公司Fedex購買上面載明申請人姓名與收件地址之快遞回郵,並將回郵提單(waybill)及回郵紙袋併申請文件一起交付快遞公司寄送本處
(七)申請表內各項資料,務請詳實填寫,必要時並須繳驗有關證明文件:本處於審酌文件內容後,倘發現有不當情事者,得拒絕受理,恕不退費
(八)申請人或代理人故意填寫虛偽不實之資料者,負有刑事罪責
(九)領件超過指定日期三個月未領取文件者,本處不負保管責任
(十)下載文件證明申請表:http://www.boca.gov.tw/lp-48-1.html
(十一)關島文書-得受理外國文書影本與正本相符證明之類別及項目,請參考
https://www.boca.gov.tw/cp-178-361-90e36-1.html【文件證明項目】
授權書、委任書、繼承權拋棄書、遺產分割協議書或各類證明簽字、印鑑等文件認證
關島出生證明書驗證
關島婚姻證明書驗證 (結婚證明書、離婚判決書驗證)
關島死亡證明書驗證
關島學歷證明書驗證 (畢業證書、成績單驗證)
關島學籍證明書驗證 (在學證明)
中華民國駕照驗證
身分證明 (本人在關島)
戶籍謄本譯文驗證 (親屬關係證明)
關島工作經歷驗證、法規抄本及醫療證明驗證(診斷證明、病歷、體檢表等)
關島商務文件證明
(一)授權書、委任書、繼承權拋棄書、遺產分割協議書或各類聲明書等私文書驗證
◆文件證明申請表乙份。
◆申請人須提供有效中華民國護照或其他證明文件。倘護照過期應檢具最近3個月內之國內戶籍謄本及另附有效之外國護照、公民證、居留證等附有相片之有效身分證件,其英文姓名及當事人基本資料須與中華民國護照相符。
◆授權書、委任書、繼承權拋棄書等申請表內容須由申請人自行詳實填寫,如涉及不動產之各項處分時,須確實填寫不動產所在地之縣市、地段、地目、地號等權利範圍,並註明辦理不動產變更登記之轄區地政事務所。
◆各項申請表格必須由申請人本人來處親自簽名辦理。
◆規費 15 美元(以現金支付,恕不接受個人支票)
(二)關島出生證明書驗證
◆文件證明申請表乙份
◆出生證明書正本
◆父母之中華民國護照影本或其他證明文件
◆關島出生證明驗證每份規費15 美元(擬在台辦理戶籍登記者,必須另提供中文譯本;中文譯本請自行譯妥,並親自在本處領務主管前親簽)
(三)關島婚姻證明書驗證 (結婚證明書、離婚判決書驗證 )
◆文件證明申請表乙份
◆結婚證明書正本 ( 或離婚判決書正本 )
◆結婚 (或離婚) 當事人雙方中華民國護照或其他證明文件
◆辦理在台結婚證明須繳交結婚證書或戶籍謄本及雙方中華民國護照
◆每份規費15 美元,以現金支付,恕不接受個人支票(擬在台辦理戶籍登記者,須準備中文譯本。中文譯本可併驗證後之英文原件在國內公證人處辦理認證;來處辦理中文譯本文件驗證須至本處領務櫃台在領務主管前親簽;中文譯本規費 15 美元, 英文原件與中文譯本文件證明規費共計 30 美元。配偶為大陸地區人民,需經過面談,始能辦理戶籍登記)
(四)關島死亡證明書驗證
◆文件證明申請表乙份
◆死亡證明書正本
◆死亡者及申請人中華民國護照或其他證明文件
◆每份規費15 美元,以現金支付,恕不接受個人支票,擬在台辦理戶籍登記者,須準備中文譯本。中文譯本可併驗證後之英文原件在國內公證人處辦理認證;來處辦理中文譯本文件證明者須至本處領務櫃台在領務主管前親簽;中文譯本規費 15 美元, 英文原件與中文譯本文件證明規費共計 30 美元
(五)關島學歷證明書驗證 ( 畢業證書、成績單驗證 )
◆文件證明申請表乙份
◆中華民國護照影本
◆畢業證書正本/畢業成績單正本,倘繳交影本,則該影本須經外交部領事事務局驗證正影本相符(經領務局驗證過正影本相符之文件無需再付規費)
◆每份規費 15 美元,以現金支付,恕不接受個人支票
◆倘需中文譯本可併驗證後之英文原件在國內公證人處辦理認證;來處辦理中文譯本文件證明者須至本處領務櫃台在領務主管前親簽;中文譯本規費 15 美元, 英文原件與中文譯本文件證明規費共計 30 美元
(六)關島學籍證明書驗證 ( 在學證明 )
◆文件證明申請表乙份
◆中華民國護照影本
◆學籍證明書正本,倘繳交影本,則該影本須經外交部領事事務局驗證正影本相符(經領務局驗證過正影本相符之文件無需再付規費)
◆每份規費 15 美元,以現金支付,恕不接受個人支票
◆倘需中文譯本可併驗證後之英文原件在國內公證人處辦理認證;來處辦理中文譯本文件證明者須至本處領務櫃台在領務主管前親簽;中文譯本規費 15 美元, 英文原件與中文譯本文件證明規費共計 30 美元。
(七)中華民國駕照驗證
基本應備條件:須持中華民國駕駛執照5年以上,才可報考關島駕駛執照筆試(免路考),應備文件如下:
◆文件證明申請表乙份
◆申請人之有效中華民國護照影本
◆申請人之有效中華民國駕駛執照正本
◆每份規費 15 美元,以現金支付,恕不接受個人支票
(八)身分證明 ( 本人在關島 )
◆文件證明申請表乙份
◆申請人有效中華民國護照 、美國護照或永久居留證
◆每份規費 15 美元,以現金支付,恕不接受個人支票
◆申請人須至本處領務櫃台在領務主管前親簽
(九)關島工作經歷驗證及醫療證明(診斷證明、病歷、體檢表等)
◆文件證明申請表乙份
◆醫療證明文件正本需以合法立案具檢驗資格之公私立醫院所發之證明為限,來處辦理醫療文件(含預防接種證明)之中文譯本文件證明者須至本處領務櫃台在領務主管前親簽;中文譯本規費 15 美元, 英文原件與中文譯本文件證明規費共計 30 美元
◆每份規費 15 美元,以現金支付,恕不接受個人支票
(十)關島商務文件驗證
◆文件證明申請表乙份
◆商務文件正本
◆每份規費 15 美元,以現金支付,恕不接受個人支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