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除籍、死亡登記相關問題,請洽主管機關戶政司。(國內請撥打: 1996 內政服務熱線 國外請撥打: +886 - 2 - 7750-5096)
一、 應備文件:
- 本處領務轄區(北加州、內華達州及猶他州)內縣市政府核發之死亡文件正本。(Certified Copy of Death Certificate)
注意:請先確認死亡證明上之逝者資料與所提供身分證件相符,本處始能驗證。例如生日不符,則請回至County將死亡證明作修正 (Amendment) - 詳填「文件證明申請表」,表內申請人欄請填逝者資料,文件代辦人請填申請表下方代理人處,請務必填上電話及EMAIL以方便聯絡。代理人應為死亡證明上之通報人(informant),若否,則請提供與逝者之親屬關係證明文件。
- 繳驗申請人、代理人及文件當事人之有效我國或外國護照或身份證正本及影本(郵寄申請者,可免寄護照正本,請提供護照影本,背面寫上「此影本與正本相符」並簽名)。(驗證「死亡證明」,倘死者具中華民國護照應一併繳驗。)
- 若須辦理殯儀館發出之火化證明,請先將該文件經由當地公證人公證後,本處才能驗證。
- 須加驗中文翻譯者,請自行詳實譯妥(不得節譯或摘譯),本處不負審核譯文之責,請申請人親自於領務人員面前,於文書譯本上簽章聲明翻譯內容屬實。郵寄辦理者請先將中譯本送至本處領務轄區(北加州、內華達州及猶他州)公證人公證「聲明本人翻譯內容屬實」並簽名,再送至本處驗證。※中文譯本無法單獨驗證,故連同英文驗證費用為美金30元(中、英文驗證費用分別為美金15元)。
※當事人亦可選擇僅在本處驗證死亡證明英文正本,回台灣再將中譯本由在台公證人驗證。
注意:本處不提供翻譯服務,申請人可自行逐字翻譯,但格式需與原件相符。
二、 費用:文件驗證每份15美元(英文驗證每份15元,中文驗證每份15元)。可支付現金、銀行本票(cashier check)或匯票(money order),抬頭請寫TECO,不收個人支票
三、 申請方式:親自申請或郵寄申請。
郵寄地址:TECO ( Authentication) 345 4th Street, San Francisco , CA 94107
郵寄申請者,倘申請案所附證件或文件有缺漏,經本處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補件,未於通知後一個月內補件者,將以您所附回郵信封,退回您的申請案。
四、 取件時間:文件辦理時間約3~4週
五、 取件方式:
- 來處親取: 請攜帶收據及領件人ID
- 本處代為郵寄:因來處辦事僑民眾多,建議採郵寄方式取件,以節省您寶貴時間。文件將由本處寄回,請附貼足郵資(郵資不收支票,請直接在回郵信封貼上郵票)並填妥收件人姓名與地址之回郵信封,於申請時一併交寄。
- 本處寄件後恕不負任何郵件延誤或遺失之責任,倘郵件遺失,可逕洽郵局查詢。
- 代寄之郵件種類
- 美國國內:國內定額優先郵件(Flat Rate Priority Mail) 郵資12.90美元,請先行填妥回郵信封。※倘向郵局購買郵票時,請務必購買實體彩色圖案印刷郵票,請勿向郵局購買由標籤機印出之黑白條碼郵票(條碼郵票有時間限制,通常3-5天後即失效)。(本處即日起不再接受FedEx, UPS 回郵寄件)
- 國際快捷(International Express):郵資80美元,請填妥回郵地址標籤(label)。若申請人在美國境內,恕不提供跨國郵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