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照遺失首先向當地警察機關報案並申請證明,以免您的護照遭人冒用
A.護照遺失急於返臺請至本處:申請『入國證明書』,需準備以下文件:
- 越南公安坊或柬埔寨警察機關出具之遺失證明正、影本各乙份(越文請翻譯中文、柬埔寨請用英文報案證明)。
- 親自填寫『具結書』、『護照遺失經過說明』及『入國證明書申請書』各乙份。入國證明書申請表
- 護照,身份證或駕照影本(若無需告知身份證號碼)。
- 在柬埔寨工作期間遺失護照者請提供在柬國工作證明文件。
- 在柬埔寨遺失護照者需另提供在臺3個月內詳細記事之戶籍謄本。
- 六個月內拍攝之兩張二吋(3.5cmx4.5cm)彩色、背景白色照片、五官清晰(照片中人像自頭頂至下顎之長度不得小於2公分及超過3.6公分),乙張黏貼在申請書上,另一張浮貼。
- 規費:5美元
- 在柬埔寨護照遺失可由他人代辦,請提供當事人之授權書。
- 若個別案件本處將要求提供其他相關文件,如機票行程單等。 B.護照遺失擬於本處申請補發護照,需準備以下文件:
- 越南公安坊或柬埔寨警察機關出具之遺失證明正、影本各乙份(越文請翻譯中文、柬埔寨請用英文報案證明)。
- 親自填寫『具結書』、『護照遺失經過說明』及『普通護照申請書』各乙份。護照遺失補發申請表格
- 護照、身份證或駕照影本(若無需告知身份證號碼)。
- 在柬埔寨工作期間遺失護照者請提供在柬國工作證明文件。
- 在柬埔寨遺失護照者需另提供在臺3個月內詳細記事之戶籍謄本。
- 六個月內拍攝之兩張二吋(3.5mx4.5cm)彩色、背景白色照片、五官清晰(照片中人像自頭頂至下顎之長度不得小於2公分及超過3.6公分),乙張黏貼在申請書上,另一張浮貼。
- 在柬埔寨護照遺失者可由他人代辦,請提供當事人之授權書。
- 補發內植晶片護照需要15個工作日。費用:45美元。(若遺失護照急需使用,申請人可選擇自行負擔台北至胡志明市之國際快遞費用80萬越盾,需5個工作日)。
- 若個別案件本處將要求提供其他相關文件。 C. 護照及越南簽證遺失: 本處核發簽證介紹函,當事人拿簽證介紹函向入出境管理廳申請出境簽證。原則上需時5至7工作日,依個案情況及視越方程序而定。相關手續請洽詢入出境管理廳/局。 胡志明市入出境管理廳之地址:196 NGUYEN THI MINH KHAI, PHUONG VO THI SAU, TP.HCM 電話:(84-28) 38299398 注意事項:
- 護照遺失者,當事人須至本處親自填具結書等文件。(在柬埔寨遺失護照者,如需授權他人辦理,代辦人需有當事人之授權書。)
- 本處將視個案情形面談當事人。
- 未成年人申請補發護照均需由父或母親親自到本處簽名同意;若父母同時在臺,父或母必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於申請書簽名同意子女申請補發護照後,本處收到外交部通知後始得受理。
- 本處核發入國證明書或護照後,當事人仍需辦理出境手續方能離境,建議民眾購買離境機票時預留相關流程作業時間。
- 在越南遺失護照者,請由原登記暫住及公安報案證明之出入境管理廳/局辦理出境簽證。(如:若於峴港入境之民眾在峴港登記暫住且遺失護照,依規需於峴港辦理出境手續,遇此類情形而不便親赴本處申請入國證明書,請以授權書委託他人至本處申請)。
- 本處地址:胡志明市園莉坊阮智芳街336號 336 NGUYỄN TRI PHƯƠNG PHƯỜNG VƯỜN LÀI TP.HCM Tel:(84-28) 38349160~38349165轉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