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件地點及時間
- 公司位於紐西蘭陶波市(Taupo)以南地區及庫克群島、紐埃者,請向駐紐西蘭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申請
- 公司位於紐西蘭陶波市(Taupo)以北地區(包括Taupo)及法屬玻里尼西亞(大溪地)者,請向駐奧克蘭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申請
- 受理時間:週一至週五 09:00~12:30、13:30~17:00
應備資料及表格
- 文件證明申請表
- 請申請人(公司負責人)詳填申請表之每個欄位(1~10),倘無所詢情形(如:電子信箱),亦須填入「none」等字樣,不得空白。若填寫不全或資料不符,應予退件
- 如該公司負責人委託公司人員申請商業文件驗證,則受委託之代理人需繼續填寫紅框部分並簽名
- 商業文件
- 商業文件正本必須先經紐西蘭內政部 Authentication Unit 驗證後,本處才得給予驗證。(請聯絡 Authentication Unit, Department of Internal Affairs; Phone: (04) 470-2928; Freephone: 0800-872-675)
- 申請驗證商業文件者,須為該文書當事方公司所委派人員。請提供公司負責人(如為股份公司則為董事長)及申請人本人有效的護照正本,或是經持照人簽名並註明「影本與正本相符」之有效的護照及駕照影本、公司登記證明及IRD 號碼
- 請提供商業文件影本一份(本處留查存卷用)
- 申請人之身份證明
- 親自臨櫃辦理:請攜帶有效之中華民國護照正本與影本,正本驗畢退還
- 郵寄辦理:請提供彩色護照影本(有照片之頁),影本上請由申請人親筆書寫 「正影本相符」 字樣,並簽名與填寫簽署日期
- 申請人所檢附之身分證明請以中華民國護照優先。無中華民國護照之外籍人士,請提供有效的護照正本或是申請人簽名+簽名日期+註明 "This is a true copy of the original" 之有效的彩色護照影本(有照片之頁)
- 申請人(公司負責人)委託公司人員申請商業文件驗證,則受委託之代理人需附上簽名+簽名日期+註明「影本與正本相符」之有效的彩色護照影本
- 費用
- 驗證規費:每件紐幣26.00元,如須加發複本(請申請人提供複本),複本每件紐幣 13.00元
- 速件處理費(加收收費數額之二分之一)
- 領務人員基於人道或其他特殊考量,應請求於病榻前、監獄或其他相類場所辦理領事事務文件證明者,除加收費用紐幣 120.00 元外,其他支出交通費、住宿費及膳雜費,應由請求人負擔
- 付款方式:請以現金(櫃臺點收請勿郵寄)或 Internet Banking(郵寄辦理者請等本處通知後再轉帳)
- 郵寄辦理者
- 申請人在紐國境內:請提供郵資已付,註明收件/寄件人姓名、地址電話之回郵信封(例如紐國郵局 Courier & Signature Parcels)
- 申請人在紐國境外:驗證完成需由本處以國際快遞寄回 - 需自行安排線上預約DHL至本處提領及寄送
- 郵寄辦理者申請人有責任確認申辦資料之齊整打包一起寄達本處(包括文件證明申請表及回郵),請勿要求紐西蘭內政部或公證人直接將公證後之文書郵寄本處,未齊全之申請案件或因郵寄過程受損之文書本處均無法受理
- 向本處郵寄申辦文件驗證核對清單及注意事項
工作天數
資料齊備之一般文件於受理後,三個工作日後核發或拒件。部份需查證案件則一至二週。如為特殊案件,須陳報外交部核示,或轉請相關機關查證者,最長不超過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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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辦文件驗證常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