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人入境澳洲應注意事項 | 警示說明:一、澳洲醫療費用昂貴,時有在澳國人因未購買合適旅遊醫療保險,當遭遇急難或意外時,衍生龐大醫療或賠償費用,造成極大財務負擔,因此呼籲國人應購買足額旅平險及車險等相關保險,同時檢視保單內容是否包括在國外財物遭竊或遺失時可獲適當理賠,以及可否給付海外旅行期間之所有醫療費用(包含住院及跨國醫療後送服務)。 二、國人出國前請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網站登錄個人旅外聯絡資料,倘前往地點發生重大災變或有緊急事故時,駐外館處將依登錄資料及時聯絡國人或其親友,提供必要協助。 (一) 在澳洲部分,西澳州及坎培拉地區請撥打駐澳代表處緊急電話+61-412-967-539; (二) 新南威爾斯州(雪梨)地區請撥打駐雪梨辦事處緊急電話:+61-477-586-999; (三) 維多利亞州(墨爾本)、南澳州及塔斯馬尼亞州地區請撥打駐墨爾本辦事處緊急電話:+61-413-880-934; (四) 昆士蘭州(布里斯本)及北領地請撥打駐布里斯本辦事處緊急電話:+61-437-921-436 (五) 在台灣部分,可請國內親友撥打「外交部緊急聯絡中心」電話:0800-085-095,以獲得必要協助。 |
| 簽證資訊 | 一、入境澳洲原則須事先取得有效簽證。 除澳洲公民及符合規定之紐西蘭公民外,外國旅客入境澳洲原則上須事先取得符合赴澳目的之有效簽證。紐西蘭公民持有效紐西蘭護照入境澳洲時,一般可獲核發「特殊類別簽證」(Special Category Visa, subclass 444)。 二、電子旅行簽證(ETA)。 持我國普通護照者赴澳從事觀光、探親訪友或符合規定之商務訪客活動,可透過 Australian ETA 手機應用程式申請「電子旅行簽證」(Electronic Travel Authority, subclass 601);我國外交及公務護照不適用 ETA。ETA效期通常為核發日起12個月,或至護照效期屆滿為止(以較早者為準),效期內可多次入境澳洲,每次最長停留3個月。ETA不得在澳洲工作。 三、訪客簽證。 不符合ETA申請資格、ETA申請未獲核准,或因赴澳目的及停留期間等因素不適用ETA者,可視個人情形申請「訪客簽證」(Visitor visa, subclass 600)。該簽證設有觀光、商務訪客及依親等不同類別(stream),相關申請一般透過澳洲內政部ImmiAccount線上辦理;實際核准停留期間及簽證條件依個案而定。 四、打工度假簽證 年滿18歲、未滿31歲之我國普通護照持有人,符合相關資格者可申請417類「打工度假簽證」(Working Holiday visa, subclass 417),首次獲准後可在澳洲停留12個月,期間可從事工作、最長4個月之學習或訓練,並可多次進出澳洲。原則上為同一雇主工作不得超過6個月,惟符合澳洲內政部所定豁免情形或獲准者除外。符合指定工作(specified work)等資格者,得進一步申請第二次或第三次度假打工簽證。 澳洲簽證種類、申請資格、費用及相關規定可能調整,赴澳前應至澳洲內政部網站查詢最新資訊。 ※(根據澳洲辦事處(Australian Office, AO)官網資訊,) 澳洲辦事處(Australian Office Taipei)不受理簽證申請,亦無法提供個別簽證案件之資訊或建議。我國民申請澳洲簽證,多數可透過澳洲內政部ImmiAccount線上辦理;電子旅行簽證(ETA)則須透過Australian ETA手機應用程式提出申請。已提出簽證或公民身分申請者,如需提供補充資料,應透過ImmiAccount辦理;如需進一步協助,可洽澳洲內政部全球服務中心(Global Service Centre)。相關聯絡方式及最新資訊請參閱澳洲辦事處及澳洲內政部網站。 |
| 入境須知 | 入境須知:1、抵達澳洲申請入境時,應準備好下列文件:有效護照、簽證、填妥的「入境旅客卡」(Incoming Passenger Card,IPC)。「入境旅客卡」必須以英文填寫,澳洲政府另印製有正體中文版(可參考連結https://www.abf.gov.au/entering-leaving-australia/files/ipc-sample-chinese-traditional.pdf)及其他語文版的「入境旅客卡」,供不諳英文之旅客填寫。「凡年滿(含)16歲持有效中華民國晶片護照且申獲澳大利亞簽證國人,得於澳大利亞境內主要國際機場使用入境『智慧閘門(SmartGate)』便利通關。更多詳細訊息請參考澳洲辦事處網站:http://australia.org.tw/tpeichinese/Visas_and_Migration.html」。 2、澳洲嚴禁攜帶各種毒品、仿製或盜版商品以及各種色情物品或資料(包括書刊、光碟、圖像影音電子檔案等)入境。 3、澳洲對外國旅客攜帶入出境之貨幣金額並無上限,但若攜帶超過1萬元澳幣或等值外幣時,則必須申報。 4、個人所攜帶的各種藥品,包括成藥、處方藥、替代藥品、中藥、草藥、維他命或礦物配方等,都必須向澳洲海關申報,藥品須有醫師英文處方箋,藥品須放置在隨身行李中,且不得超過三個月之用量。 5、入境免稅物品:如果旅客攜入的一般性物品及菸酒品超過免稅的額度,澳洲政府將對全部物品全數課徵關稅,而非僅課徵超過免稅額度的部份。 (1)一般物品(General goods):大部份的個人用品,如衣服、鞋類及個人衛生清潔用品(不含香水、毛皮),可以隨個人行李免稅攜入澳洲。至於一般性物品,包括禮物、紀念品、相機、電子產品、皮製品、香水、珠寶、手錶及運動器材等,十八歲以上的旅客,每人可免稅攜帶最多價值900澳幣之物品入境;十八歲以下的旅客,免稅物品總額則不能超過450澳幣。 (2)酒類(Alcohol):十八歲以上的旅客,可免稅攜帶2.25公升酒類。 (3)菸草(Tobacco):自2019年7月1日起,進口菸草產品(含香菸、水煙、糖蜜香菸、散葉菸草)至澳洲,必須向澳洲內政部申請許可證,並須在抵達澳洲時支付所有關稅和稅款。 個人旅客前往澳洲,須年滿18歲以上方得攜帶菸草入境,並請遵守下列規定: A、 免稅額:18歲以上個人旅客可攜帶一盒已開封香菸,以及一盒未開封的25支裝香菸或25克其他菸草產品,包括無煙菸草。 B、 超過免稅額:18歲以上個人旅客若攜帶超過免稅額的菸草產品,必須全部一起申報,並在入境時支付所有菸草產品的關稅和稅款,而非針對超過免稅額度的部份支付稅款;無煙菸草僅針對超過免稅額25克以上的部分課稅,但至多可攜帶1.5公斤,若攜帶超過1.5公斤必須向澳洲競爭與消費者委員會(Australian Competition and Consumer Commission)申請許可。 C、 關稅額度:由澳洲邊防署(Australian Border Force)官員告知,視攜帶數量而定。 D、 處罰:攜帶超過免稅額的菸草產品而未申報,將遭起訴或取消簽證。 E、 澳洲邊防署網站禁止攜帶入境物品清單:https://www.abf.gov.au/importing-exporting-and-manufacturing/prohibited-goods/list-of-items# 6、搭乘國際航線入出澳洲國境旅客個人隨身攜帶上飛機的液體、噴霧或乳膠品(如香水、牙膏、面霜、乳液、化妝水等),每件的容量不能超過100毫升,同時必須放置在約長寬各約20公分(例如20 公分x 20公分或是 15公分 x 25公分)之可封口的透明塑膠袋中,每名乘客以一個為限,且需通過X光機的檢查。 7、實施申報: 抵達澳洲之前必須按照要求提供此類資訊。提供虛假或誤導性資訊屬於嚴重違法行為。 如果您帶有存在生物安全隱患的物品,您必須在入境旅客登記卡上標注「YES」(是)。這些物品包括植物材料、動物製品或某些食品。 在您入境清關期間,澳洲農業、漁業暨林業部(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 Fisheries and Forestry)的生物安全檢驗官會對您申報的物品進行檢查。 即使您沒有申報任何物品,生物安全檢驗官也可能會使用 X 射線或偵緝犬對您的行李進行檢查。在檢查之前,您必須對存在生物安全隱患的任何物品進行申報或處理。如果您未在入境旅客登記卡上進行申報或做了虛假申報,則: • 您可能收到違規通知 • 您可能會受到民事處罰 • 您可能被刑事起訴 • 您的澳洲簽證可能被取消或遭拒絕入境澳洲 如果您申報了全部物品,即使這些物品不允許帶入澳洲,您也不會受到《2015 年生物安全法》 (Biosecurity Act 2015) 的處罰。 旅客抵達後必須對某些食品、植物材料或動物製品進行申報。 以下列表可能有所遺漏。 食品 • 航空食品和零食 • 商業化食品、生熟食品和配料 • 水果乾和蔬菜乾 • 速食麵和米飯 • 包裝食物 • 草藥和調料 • 草藥和傳統中藥、藥物、補藥和草藥茶 • 休閒食品 • 蜂蜜以及其他蜂製產品 乳製品和蛋製品 • 嬰兒配方奶粉 • 乳製品 (鮮乳和奶粉),包括牛奶、乳酪以及「非乳製」奶油 • 整蛋、乾蛋和蛋粉、蛋製品,例如蛋黃醬 • 蛋製品,包括非商業化生產的麵條和通心粉肉類、禽類和海鮮產品 • 肉類,包括新鮮、脫水、冷凍、煮製、煙燻、醃製肉類 (來自所有動物物種) • 香腸、臘腸以及肉片 • 魚類和其他海鮮產品 種子和堅果 • 穀物、爆米花、生堅果、松果、鳥食、種子和飾品包括種子新鮮水果和蔬菜 • 所有新鮮和冷凍的水果和蔬菜 植物材料 • 活體植物,包括插枝 • 含有種子、果皮 (例如柑橘和蘋果皮) 以及生果片的茶葉 • 含有草藥、種子、樹皮、菌類和乾植物材料的補藥和藥物 • 新鮮或乾花束以及香料 • 乾草藥或葉子 • 手工藝品,包括花環和聖誕裝飾品 — 含有種子、生堅果、玉米、松果、葡萄藤、樹皮、苔蘚、秸稈或其他植物材料 • 木製品 活體動物與動物製品 • 所有哺乳類動物、鳥類、鳥蛋和鳥巢、魚類、爬行類、兩棲類、以及昆蟲類動物 • 羽毛、獸骨、獸角、象牙、羊毛以及動物毛髮 • 皮、獸皮及毛皮 • 動物和鳥類標本 (瀕危物種法禁止某些標本入境) • 貝殼及珊瑚 (包括珠寶和紀念品) • 蜂蠟及其他蜂產品 • 使用過的動物設備,包括獸醫設備和藥品、剪切或肉類行業工具、馬具和釘,以及動物籠或鳥籠 • 寵物食品 — 包括罐頭產品以及生皮咀嚼物 • 生皮製品及手工藝品,包括鼓 其他物品 • 生物標本,包括組織的培養 • 由動物或植物材料製成的工藝品和業餘愛好類系列物品 • 使用過的運動和野營設備,包括帳篷、鞋、旅行靴、高爾夫設備及腳踏車 (需要檢查以確保這些設備乾淨且不帶有土壤汙物) • 使用過的淡水船舶或釣魚用具,包括魚竿和網、釣魚褲、橡皮船、槳以及救生衣 ※有關入境澳洲旅客應注意事項部分:請參閱澳洲邊防署網站(https://www.abf.gov.au/entering-and-leaving-australia/can-you-bring-it-in)及澳洲農業、漁業暨林業部網站(https://www.agriculture.gov.au/) |
| 過境轉機 | 1、國人如以分段購買廉價航空機票(如Jetstar、Air Asia等)或搭乘不同之航空公司班機經澳大利亞前往第三國或返國,由於托運行李無法直掛目的地,抵澳後必須入境提領行李,再辦理下一段行程行李託運事宜。因此,將衍生入境澳洲簽證等問題。提醒國人如以上述方式過境澳洲,應在行前辦妥過境簽證(Transit Visa),簽證類別771號(subclass 771),或是ETA,以免影響行程或遭拒登機。 2、依據澳內政部規定,在臺設有戶籍持用普通護照,擬赴澳洲轉機之國人,可以不需要簽證,在澳洲機場過境轉機。旅客必須持有已訂妥離境澳洲航班確認機位的機票,以及前往目的地國家、地區的有效簽證或旅行文件,且旅客必須停留在同一個機場內的過境管制區內。 (1)如在澳轉機時間係同一天且少於8小時,且抵澳後無須入境辦理登機或行李提領托運,可適用澳洲「無簽證過境」(TWOV)。 (2)倘未符上述情形(即轉機時間超過8小時、非在同一天、或須入境澳洲)除應於行前辦妥澳洲過境簽證(簽證類別771號)或持有效期限內之ETA。 (3)相關資訊請詳澳洲內政部網站: https://immi.homeaffairs.gov.au/visas/getting-a-visa/visa-listing/transit-771 如果國人過境澳洲機場預定轉搭不同航空公司的班機離澳,則必須事先與各航空公司確認,是否需要在過境期間先提領行李,然後再報到重掛行李。如果航空公司告知在過境轉機時,需要進行前述提領行李再報到的程序,則必須事先申請有效簽證入境澳洲,才能辦理。 申獲有效的澳洲簽證,並不保證外國旅客必能獲准入境。若澳洲邊防署的官員於執行入境查驗時,認定當事人赴澳洲想要從事的活動與簽證目的不符,或是被當場查出是以不實資料申獲簽證,國人縱使已經持有效的簽證,仍有可能在抵達澳洲機場時,被註銷簽證,拒絕入境,並予以遣返。澳洲政府對曾被註銷簽證、拒絕入境者,有可能列入管制,並限制當事人在未來的一段時間內不得再申請進入澳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