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澳洲除了未經烹調處理的生鮮食品外(如牛奶、蔬果),購買所有的商品、物品,與服務業相關的旅遊產品如票券、餐飲、租車、住宿,以及各種金融商品如保險等,所有標示或出售的價格都包含「商品服務稅」(Goods and Services Tax,簡稱GST),稅率是10%。
在澳洲可接受刷卡付款的商店,都有貼有”EFTPOS”(是Electronic Funds Transfer at Point Of Sales的縮寫)的標誌,消費者可使用信用卡(credit card)或自動轉帳卡(debit card)支付交易費用。
澳洲對消費者的保護機制十分完善,自2011年1月1日起,澳洲施行適用全國的單一消費者保護法(Consumer Protection Law),替代過去各州或領地有關消費者保護的相關法律條款,使消費者權益的保障更加一致周延。澳洲聯邦政府「澳洲競爭及消費者委員會」(Australian Competition and Consumer Commission)為全國消保主管機關,各州及領地政府也設有消費者保護的專責機關,提供消費者各項資訊及建議,以及爭議事件的申訴管道。
澳洲政府對觀光客訂有「觀光客退稅辦法」(Tourist Refund Scheme,簡稱TRS),在符合特定條件下,可以在離開澳洲時申請退還上述「商品服務稅」以及課徵在葡萄酒類產品的「酒稅」(Wine Equalisation Tax,簡稱WET,個人消費使用之稅率是14.5%)。前述酒類產品不包括可以在免稅店買得到的烈酒、啤酒。自2013年4月17日起,申請退稅的要件為:在離開澳洲前的60天內,在同一家零售店累積購買超過(含)300元商品的所有發票(Tax Invoice);發票上所列購買商品的總額若超過(含)1,000元,必須另註明購買人的姓名及地址。觀光客在出境前,需向澳洲海關總署設在國際機場的TRS櫃檯提出申請,並出示原始發票、商品、護照及登機證。由於澳洲海關總署必須檢視申請退稅的所有商品,申辦程序需時甚長,而且在離境飛機起飛前30分鐘內就停止受理,所以如果國人想在離開澳洲前辦理退稅,建議要儘早抵達機場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