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於安全考量,敬請所有訪客配合,預先與本處預約時間。
請恕本處拒收經由WTC櫃台代收轉交的任何申請件或來路不明的物品。
親自送件申請,請先電郵 fin@mofa.gov.tw或撥打電話+358 9 6829 3800與本處預約辦理時間。謝謝大家!
一、換發護照
1. 護照申請書(正反面需列印在同一張,背面須黏貼中華民國護照資料頁影本,簽名處需親簽)。
2. 彩色照片兩張(六個月內拍攝二吋光面白色背景脫帽正面露耳半身相片,請詳規格說明)。
3. 申請人目前使用之中華民國護照正本(截角作廢後連同新照退還當事人)與影本。
4. 僑居地身分證明文件(外國護照或芬蘭居留證)影本。
5.規費網路轉帳證明(晶片護照每本43歐元, 因緊急情況由本處製作之無晶片護照每本9歐元)。
銀行帳號: Nordea , IBAN FI81 1200 3000 0418 89;BIC NDEAFIHH,
銀行帳名 : Consular Division, Taipei Representative Office in Finland.
6. 未滿18歲者換照,需附上芬蘭人口登記局三個月內開立之親屬關係證明正本及監護人(父或母)之中華民國護照影本一份。
7.擬辦理僑居加簽者,請提供芬蘭護照或永久居留證之正本及影本(正本驗畢退還), 及填寫<加簽或修正申請書>(正反兩頁列印於同一張紙), (僑居加簽之功用請詳僑務委員會網頁)。
8. 在台無戶籍國人(指從未取得我國國民身分證字號者), 請填寫<臨人字入出國許可書>一併寄來, 持新護照要貼有<入國許可>才能入境臺灣。
9. 晶片護照均由外交部代繕後寄來芬蘭,作業時間大約一個月。倘同時申請僑居加(移)簽或加簽外文別名者,所需時間將更久。
10. 倘住遠地, 可以掛號方式郵寄本處申請, 但須附上掛號回郵信封(本處恕不負擔寄丟風險。自2024年9月1日起,新消費稅上漲1.5%,部分郵資也隨之調漲;敬請確認回郵郵資充足,否則本處無法代為寄回)。
二、申請新生兒護照及「臨人字入出國許可」
1. 護照申請書(背面簽名處請由父或母親簽)。
2. 彩色照片兩張 (六個月內拍攝二吋光面白色背景脫帽正面露耳半身相片,請詳規格說明)。
3. 父母/父父/母母之結婚證明文件。
4. 父母/父父/母母之身份證明文件。
(本國籍繳驗我護照正本及芬蘭居留證正本,外國籍者繳驗護照或身份證正本)。
5. 填妥之「子女姓氏約定書」。
6. 填妥之「文件驗證申請表」,附上三個月內芬蘭外交部驗證過之芬蘭人口登記局Maistraatti英文出生證明正本。
7. 規費網路轉帳證明(護照規費43歐元,出生證明驗證費每份14歐元)。
銀行帳號: Nordea , IBAN FI81 1200 3000 0418 89;BIC NDEAFIHH,
銀行帳名 : Consular Division, Taipei Representative Office in Finland.
8. 新生兒未在台設籍,故無身分證號碼,僅憑護照,仍不可入境台灣。需要同時申請「臨人字入國許可」,才能入境台灣(免費,填表、繳交一張彩色白底照片,芬蘭護照或document decirculation影本一份)。
9. 晶片護照均由外交部代繕後寄來芬蘭,作業時間可能長達一個月。
10.倘住遠地, 可以掛號方式郵寄本處申請, 但須附上掛號回郵信封(本處恕不負擔寄丟風險)。
三、遺失護照申請補發(MRP護照,非晶片護照)
1. 必須先赴芬蘭警察局報案索取<報案證明正本>並攜來本處辦理(赫爾辛基警察局 地址:Pasilanraitio 13, 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 8:00-16:15, 假日:08:00-16:00,可以搭火車或電車至Pasila站或23號巴士至Eevanmäki站下車再步行前往即可)。(報案警察局外觀請參考以下相片)

2.護照申請書(本處有表格)。
3.彩色照片兩張(六個月內拍攝二吋光面白色背景脫帽正面露耳半身相片,請詳規格說明, 中央車站地下一樓有證件快照機, 距本處最近之照相館www.kuvatehdas.fi 位在City Center 地下一樓,7號電車,下車站名:Rautatieasema中央車站 )。
4.規費9歐元(現金或網路轉帳證明)。
5.親至本處辦理(World Trade Center, Aleksanterinkatu 17, 4th Floor 00100 Helsinki, 7號電車,下車站名:Rautatieasema中央車站)。
6. 非晶片護照,作業時間為1-3個工作天。
(本處大樓大門入口請參考以下照片)
四、護照加簽外文別名
1. 填寫<護照加簽或修正申請書>(簽名處需親簽)。
2. 繳驗經芬蘭外交部驗證過之英文相關文件(例如<結婚證書>及<芬蘭人口登記局戶籍資料>)。結婚證書上必須註明你結婚前的英文姓名與結婚後的姓名。
3. 免繳規費。
4.上述經芬蘭外交部驗證過之英文相關文件,為便利你日後可能持回台灣使用,建議同時向本處申請驗證,相關申請表件及規費請詳本處網頁:/領務/文件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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