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三級制,分為次級法院、高等法院及最高法院。最高法院設大法官1名,法官30名,由總統依法定程序任命,任期至年滿65歲止。高等法院全國共設21所,原則上每州各設1所,惟其中3所轄區跨州;次級法院依涉訟案件分類,有民事法庭(Civil Court),家事法庭(Family Court),瑣事法庭(Small Case Court)等。
(一)印度於1945年10月30日加入聯合國,與世界上多數國家建立外交關係,也是許多國際組織的成員。印度向來積極參與國際事務,獨立後倡導不結盟運動,曾擔任不結盟運動組織主席國,前為第三世界領導大國;近年隨其經濟快速成長,已成為主要新興大國,國際地位及影響力與日俱增。
(二)印度的外交政策重點如下:第一、強調睦鄰優先政策,積極加強與其鄰國之關係;第二、推動大國外交,加強與美國、日本、俄羅斯、英國、法國及德國等國交往;第三、積極與其他國家建立不同層次之戰略夥伴關係;第四、積極參與各項國際組織,近年來更努力爭取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席位。
(三)莫迪總理於2014年5月26日執政後,將「東望政策」(Look East Policy)重新定位為「東行政策」(Act East Policy),在外交上頻頻出訪世界各國,積極進行「遠交睦鄰」外交。
(四)2023年印度擔任G20及「上海合作組織」(SCO)輪值主席國,有助進一步發揮大國外交角色。
(五)2024年印度擔任「四方安全對話」(Quad)輪值主席國,主辦Quad領袖峰會,持續深化印度與美國、日本及澳洲在印太地區戰略合作。
簽證資訊
飲食衛生注意事項:
1. 印度政府已取消針對COVID-19 之管制事項。
2. 考量近期國際疫情恐有變化,建議國人出發前先上印度衛生福利部官網(https://mohfw.gov.in)查詢最新相關資訊。
3. 印度衛生環境各地不同,居民或因不潔飲水感染如霍亂、痢疾及腹瀉等疾病。印度每年3月至5月為旱季,首都德里地區或旅遊勝地泰姬瑪哈陵之氣溫可高達攝氏45度以上;建議國人若於盛夏前往印度旅遊,應注意高溫影響。6月至9月為雨季,為印度登革熱傳染高峰期,亦常有茲卡(Zika)病例發生,倘於雨季期間前往印度旅遊,建議國人應著棉質長袖上衣與長褲以避免病媒蚊叮咬。國人旅印期間,並注意飲食及飲用水衛生,並應避免購食路邊攤食物,用餐切忌生食;自來水雜質含量高,建議煮沸後或另購瓶裝礦泉水飲用。已開封之飲料,已切開之水果亦儘量避免食用。國人在入境印度前,建議考慮接種疫苗。
4. 其他相關旅遊注意事項請參考領事事務局「印度旅遊須知」相關說明。
5. 建議國人於出國前可至領事事務局網站進行「出國登錄」,輸入個人旅行資料,以利駐外館處在發生緊急事件時及時取得聯繫。另國人在印度境內倘遭遇急難需要協助,請即撥打我駐印度代表處緊急聯絡電話:+91-9810-502-610;或請國內親友撥打「外交部緊急聯絡中心」電話:0800-085-095,以獲得必要協助。
附註:
以上資訊僅供參考,有關最新印度簽證及入境須知,仍請詳閱印度簽證官網(https://indianvisaonline.gov.in/evisa/tvoa.html)或 印度-台北協會(India-Taipei Association,ITA)網址https://www.india.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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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人於訪問印度前,依訪問性質(觀光、商務、就學、工作等)須事先向申辦印度簽證。簽證辦理,請洽印度- 台北協會(網址: https://www.india.org.tw/) 。
地址:台北市基隆路一段333號1708室
TEL:(02) 2757-6112
FAX:(02) 2757-6117
國人入境印度擬停留逾180天者(持觀光簽證者不得停留逾180天)須於入境印度14天內向印度內政部外國人登記事務局(Foreigners Regional Registration Office, FRRO)辦理登記,未登記者須向該局繳交罰款後始可出境。依據印度「1946年外國人法(Foreigners Act 1946)」規定,持印度觀光簽證入境印度後,倘從事與簽證目的不符之工作行為(包括不支領報酬之義務工作),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另根據印度相關法令規定,赴印度從事醫療行為,無論屬義務性質與否,均應事先向印度政府相關單位申請核准,並據以申請適當簽證。
印度電子簽證:自2015年8月15日起,國人持效期至少6 個月以上之中華民國護照前往印度觀光、洽商等,均可於預定啟程前至少4 天上網申請電子簽證,費用每人自25至80美元不等(視簽證種類)。印度政府每年調漲簽證費用,簽證政策亦時有調整情形,相關最新資訊請至印度簽證官方網站(https://indianvisaonline.gov.in/visa/tvoa.html)或印度台北協會(https://www.india.org.tw/)連結路徑:簽證-電子簽證-常問問題網頁查詢。
持印度電子簽證入境應注意事項:印度內政部指定限從指定機場及港口為電子簽證入境檢查點,近期時有發生我國人持電子簽證由尼泊爾或不丹以陸路方式進入印度,欲由印度機場離境遭拒,致須再申請離境手續並繳罰款情事,請特別注意。
印度電子簽證入境機場及港口名單如下:(最新資訊請至印度簽證官方網站查詢https://indianvisaonline.gov.in/visa/tvoa.html)
Entry Points
AIRPORTS
Persons holding eVisa will be allowed to enter into India only through the designated international airports (28) namely :Delhi,Mumbai,Chennai,Kolkata, Thiruvananthapuram,Bengaluru,Hyderabad,Cochin,Goa,Ahmedabad,Amritsar,Gaya,Jaipur,Lucknow,Trichy,
Varanasi,Calicut,Mangalore,Pune,Nagpur,Coimbatore,Bagdogra,Guwahati,Chandigarh,Visakhapatnam,Madurai,Bhubaneswar,Port Blair.
SEAPORTS
eVisa facility is also been provided for entry at 5 major Indian seaport for cruise tourists:Mumbai,Cochin,Mormugao,Chennai,New Mangal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