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科威特(含駐地外國籍)人士申請因商務訪台申請停留簽證,請備妥以下文件:
(一)6個月效期以上之護照正本;
(二)詳實填妥中華民國簽證申請表內容,並親自簽名;
(三)最近6個月內之二吋白色背景彩色近照兩張;
(四)科威特當局/公司簽證介紹函及申請人公司名片;
(五)台灣廠商邀請函(請簡述業務內容及邀請目的);
(六)機票影本或班機訂位紀錄;
(七)本處視個案情況,要求申請人提供之其他證明文件。
**簽證規費**
單次入境停留簽證規費:科幣16元
多次入境停留簽證規費:科幣31元
申請倘需以速件提辦(受理後24小時內取件),須加收50%速件處理費
二、其他因過境、觀光、探親、訪問、研習及其他短期業務目的,申請停留簽證,請就訪臺目的備妥下列文件︰
(一)6個月效期以上之護照正本;
(二)詳實填妥中華民國簽證申請表內容,並親自簽名;
(三)最近6個月內之二吋彩色白色背景相片兩張;
(四)本處將視申請目的不同情況,要求之證明文件如次:
1.在職證明:
(1)政府機關職員:請附機關在職證明函並經任職機關簽章。
(2)私人公司職員︰請附英文在職證明函,上須載明就職日期、職位及薪金等。
(3)學生︰請檢附學校出具之在學證明函。
2.財力證明︰
(1)須提供申請人6個月以上之銀行存提款記錄證明正本各乙份。
(2)倘存款證明不足,亦可出示個人之不動產、繳稅證明等。
(3)科國公司如因購買機器設備,擬派遣技術人員赴台灣學習安裝機器或接受短期訓練者,除提供契約、信用狀、電匯款證明、出貨單等文件外,另請提出往來函件、公司登記證、詳細受訓計畫書及在台預計時程、代訓之台灣公司營業登記等。
(五)持新護照申請簽證者,倘留有舊護照或前有申獲入境我國紀錄者,請一併提供參考。
三、因依親、就學、應聘、投資、研習、或從事其他長期業務需申請居留簽證者,請備妥下列文件:
(一)6個月效期以上之護照正本;
(二)詳實填妥中華民國簽證申請表內容,並親自簽名;
(三)最近6個月內之二吋彩色白色背景相片兩張;
(四)相關證明:
1.依親:請備妥在華親屬之最近3個月內之全戶戶籍謄本正本或外僑居留證(Alien Residence Certificate, ARC)、有效之親屬關係證明文件正本等;
2.就學:請備妥在學證明或入學許可、教育部等主管機關核准公文、財力證明等;
3.應聘、投資或從事其他長期業務目的: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內政部、經濟部等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公文;
(五)健康證明:
1.X光肺部檢查(Chest x-ray for Tuberculosis) (Standard Film Only);
2.HIV 抗體檢查(Serological Test for HIV);
3. 腸內寄生蟲(含痢疾阿米巴等原蟲)糞便檢查(Merthiolate-Iodine-Formaldehyde method, MIF method (Stool examination for parasites including entameba histolytica etc.));
4.尿液中安非他命類藥物、鴉片代謝物檢查(Urine Test for Amphetamines and Opiate Metabolites);
5.一般體格檢查(含精神狀態)及癩病檢查(Physical examination in general (including Mental Status) and Check-up foe Leprosy);
6.女性配偶須另繳德國麻疹抗體陽性或德國麻疹接種證明(Rubella Antibody Positive or Vaccination Certificate of Rubella);
(六)其他:本處視申請人個案情況要求提供之其他證明文件。
四、特定國家人士來台洽商申請停留簽證手續說明:
持阿富汗(Afghanistan)、阿爾及利亞(Algeria)、不丹(Bhutan)、柬埔寨(Cambodia)、古巴 (Cuba)、伊朗(Iran)、伊拉克(Iraq)、寮國(Laos)、巴基斯坦(Pakistan)、索馬利亞(Somalia)、敘利亞 (Syria)等特定國家所發護照申請訪華簽證者,必須完成相關擔保手續。
五、注意事項:
(一)簽證核發為國家主權行為,依外國護照簽證條例第十二條規定,中華民國政府有權拒發,且無須說明原因。
(二)申請中華民國簽證保證書」、「簽證申請表」及「辦理中華民國簽證保證審核通知書」,可自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站www.boca.gov.tw下載。
(三)本說明如有更動請依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資訊網站公布之最新資料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