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照及僑民加簽服務時間及地點 :
- 申請人位於紐西蘭陶波市(Taupo)以南地區及庫克群島、紐埃者,請向駐紐西蘭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申請
- 申請人位於紐西蘭陶波市(Taupo)以北地區(包括Taupo)及法屬玻里尼西亞(大溪地)者,請向本處申請
- 受理時間:週一至週五 09:00~12:30 及 13:30~17:00 (國定假日公休)
- 歡迎追蹤本處Facebook,以獲得休館資訊或重要公告。
- 休館時間 : 週一至週五 12:30~13:30
- 依到場先後順序受理,若人數眾多或作業時間不足,請於下午1時30分後再行前來。
- 役政用華僑身分證明書僅能於台灣申請,本處無法受理,僅能協助驗證相關文件。
- 本處網站資訊僅供參考,詳細規範及作業辦法請洽役政司或僑委會。
英文版 →Overseas Compatriot Identification Certification Application Requirements
法規依據之主管單位:
- 僑民役男服役、緩徵、申辦再出境核准、短期出境文件審核規定,主管機關為內政部役政司。
- 僑民役男網路申請出國(境)核准,請參考內政部移民署。
- 內政部移民署臺北市服務站 聯絡電話:00886-2-2388-3929
- 內政部移民署各直轄市或(縣市)服務站 或署長信箱
- 華僑申請僑居身分 & 申辦役政用華僑身分證明書,請參考中華民國僑務委員會。
- 申辦護照,請參考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役政用華僑身分證明書服務時間及地點 :
- 申請地點:僑務委員會證照服務櫃檯(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證照服務櫃檯)。
- 服務時間:台灣時間 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
- 工作天半日,但如因有查證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形,未能於所定期間內處理終結者,得延長之,延長後之處理期間不得超過2個月。
- 證明書效期:自核發日起1年
- 每份新臺幣200元(請以現金繳交)。
- 役政用華僑身分證明書常見問答
- 僑委會Facebook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在台灣設有戶籍的役齡男子,無論是否遷戶籍或另具他國國籍,在役齡期間都有兵役義務,應持中華民國護照入出境。若持外國護照入境,依法仍需徵兵處理者,將可能被限制出境,直到履行兵役義務為止。 |
役男申辦護照須知 :
- 符合僑居身分加簽者:
- 年滿19歲之年1月1日起至屆滿36歲當年12月31日止之役齡男子,必須依法繳交相關資料取得僑民加簽身分。
- 16-18歲接近役齡並符合僑居加簽身分者,建議可提前辦理僑民加簽。
- 依華僑身分證明條例第10條規定,於護照內辦理註記加簽僑居身分。其用途係為便利僑民在國內辦理投資、工商登記、不動產買賣、遺產繼承、銀行開立帳戶、稅務、考試及就學...等需求。
- 僑居加簽章效期與護照一致,若護照過期則僑居加簽章之效力也將取消。若要重新申辦則應繳交初次辦理僑居加簽時所有證明文件。建議在護照接近過期時,前來辦理護照更新及僑民加簽章移簽申請。
- 依據114年9月5日內政部發布「歸化我國國籍者及歸國僑民服役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規定,歸國僑民之身分,已刪除持有僑居身分加簽之護照者為僑民役男之認定方式,僅依役政用華僑身分證明書,作為申請僑民役男列管之依據。
- 護照僑居加簽身分資格請參考僑委會網址 https://www.ocac.gov.tw/OCAC/Pages/VDetail.aspx?nodeid=1469&pid=9430
- 本處僑居身分加簽/移簽/註銷申請相關規定←請點此(不適用於免除兵役)
- 本處一般護照更新換發 / 遺失補發相關規定←請點此
- 不符合僑居身分加簽,但符合兵役緩徵者:
- 年滿16歲之年1月1日起至屆滿36歲當年12月31日止之接近役齡或役齡男子,不符合僑居加簽身分者,繳交規定之緩徵文件。例如:經本處驗證之在學證明書。 詳細規則及作業流程請自行聯繫內政部役政司或移民署。
- 內政部役政司 https://dca.moi.gov.tw/chaspx/menulist.aspx?web=382
- 電話:02-7750-5096 、02-8501-3928
- 自台灣撥打內政服務熱線:1996
- 移民署小留學生諮詢專線 (02)2388-3929
- 不符合僑居身分加簽,也不符合兵役緩徵者:
- 役齡男子若不符合「僑居身分加簽」的資格,也無法符合「在學緩徵」的規定,其在國外申請的護照效期到期時,可依據「尚未履行兵役義務男子申辦護照及僑居身分加簽限制辦法」申請一年效期返國專照,以供持憑返國履行兵役後,持退伍令申辦十年效期晶片護照。
役男入境後-役政用華僑身分證明書申請辦法:

- 役政用華僑身分證明書僅能於台灣申請,本處無法受理,僅能協助驗證相關文件。詳細規範及作業辦法請洽役政司或僑委會。
- 男子在18歲之年12月31日以前,出境不需要申請許可,也不需要申請役政用華僑身分證明書。
- 在臺(曾)設有戶籍的男子,因出境滿2年,戶籍被註記遷出,仍不影響應服兵役的義務,申請役政用華僑身分證明書時,不需要辦理戶籍遷入。
- 年滿19歲之年1月1日起至屆滿36歲當年12月31日止役齡男子,或已由役政司通知列管之男子,入台後必須向僑委會申請役政用華僑身分證明書。
- 相關規定請參考 https://www.ocac.gov.tw/OCAC/Pages/VDetail.aspx?nodeid=1468&pid=79128439
- 本處網站資訊僅供參考,詳細規範及作業辦法請洽役政司或僑委會。
- 役政用華僑身分證明書應備文件- 持有有效中華民國護照及僑居加簽章者:「役政用華僑身分證明書」與「僑居身分加簽」的申請條件相同,已經持有效僑居身分加簽的僑民役男,如果沒有轉換僑居地,申請役政用華僑身分證明書時,請檢附「有效的中華民國護照(內頁有僑居加簽章戳)」與「僑居地護照、永久居留證或居留(簽)證」,不需要附內政部移民署核發的入出國日期證明書。
- 有效之中華民國護照。
- 紐西蘭為永久居留制度國家,應提供有效紐西蘭護照或永久居留證正本。
- 紐西蘭永久居留簽證貼紙應貼在中華民國護照上。
- 向紐西蘭移民局申請將永久居留貼紙貼在中華民國護照上←請點此。
- 持有僑居身分加簽之有效護照者,免附內政部移民署服務站核發之「入出國日期證明書」。但初次申辦役政用華僑身分證明書者,建議申請及列印 Travel Movement (紐國入出境紀錄)。
- 轉換僑居地或返臺初設戶籍者,仍須檢附「入出國日期證明書」。並建議申請及列印 Travel Movement (紐國入出境紀錄)。
- 申請人若未滿18歲,須由法定代理人辦理,應出示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及親子關係證明(例如:戶籍謄本、戶口名簿或出生證明)。
- 委託代理人辦理者,代理人應提示身分證件及申請人親自簽名之委任書。
- 役政用華僑身分證明書應備文件- 中華民國護照及僑居加簽章者已過期者:
- 應重新辦理中華民國護照。詳情請見一般護照更新換發 / 遺失補發。
- 持有僑居身分加簽之護照但過期者,僑居加簽章同時失效,應檢附所有必備審核資料。
- 紐西蘭為永久居留制度國家,應提供有效紐西蘭護照或永久居留證正本。
- 紐西蘭永久居留簽證貼紙應貼在中華民國護照上。
- 內政部移民署服務站核發之「入出國日期證明書」。
- 上網申請 & 列印 Travel Movement (紐國入出境紀錄) 。
- 如未能提供出入境證明,可再輔以機票紀錄、護照內頁之入出境章戳為佐證。
- 請人若未滿18歲,須由法定代理人辦理,應出示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及親子關係證明(例如:戶籍謄本、戶口名簿或出生證明)。
- 委託代理人辦理者,代理人應提示身分證件及申請人親自簽名之委任書。
- 出境就學役男
- 您如果曾依據華僑身分證明條例的規定,獲發華僑身分證明書,以後再提出申請時,就不用檢附居住國外期間證明文件。
- 更多資訊請見役政用華僑身分證明書常見問答
役男出境前-申請離境批准相關規定 :
- 僑民役男申請出境文件審查平臺
- 受管制之役男入境台灣後 & 出境前,應於僑民役男申請出境文件審查平臺繳交規定之文件,申請出境許可。
- 網址 https://occd.moi.gov.tw/app/oversea/
- 其中驗證文件返國前4個月內,入境僑居地之護照戳章影本、入出境紀錄或經本人使用過之交通票券等足資證明該期間內居住於僑居地之證明文件。若您的華僑證書以紐西蘭護照身分申請,則應繳交回台灣前四個月內,居住於僑居地紐西蘭之證明,如護照戳章影本、入出境紀錄或經本人使用過之交通票券等紀錄。
- 審核時間約兩日。
- 僑民役男申請出國(境)核准
- 僑民役男申請出國(境)核准須知←請點此。
- 所持護照初次辦理出境核准者,請至移民署各服務站蓋核准章。若護照上已經有核准章,並曾以僑民役男身分申請出國者,可使用線上申辦系統。
- 114年9月8日後入境之僑民役男,請先至僑民役男申請出境文件審查平臺,上傳本國護照、外國護照(或海外永久或長期居留證)、效期內役政用華僑身分證明書及返國前4個月內居住於僑居地證明文件,經審查通過後(該系統能查詢是否通過),且同一年度內在臺累積居住天數未曾逾183日,得線上申辦出境許可。
- 就學緩徵者請聯繫役政司,確認相關核准手續後申請出境。
- 無法申請役政用華僑身分證明書、無法提供經外館驗證之在學證明之役男,線上申請短期出境系統←請點此。
若回台後安排出國行程,多次進出台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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